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7〕1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一,位于泾渭新城泾环南路以北、渭华路以西,地籍编号为610126002110GB00014,净用地117203.48平方米(折合175.805亩,不含代征路25.862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商服(共用宗)。其中分摊住宅用地113687.48平方米(折合170.531亩),分摊商服用地3516平方米(折合5.274亩)。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高于28%,绿地率不低于35%。土地使用年期住宅为70年,商服为40年。
宗地二,位于泾渭新城纬六路以南、桑军路以西,地籍编号为610126003006GB00004,净用地49932.68平方米(折合74.899亩,不含代征路26.636亩、代征绿地22.9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商服(共用宗)。其中分摊住宅用地48432.68平方米(折合72.649亩),分摊商服用地1500平方米(折合2.25亩)。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高于28%,绿地率不低于35%。土地使用年期住宅为70年,商服为40年。
出让宗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停止拍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18日以后登录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xaland.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3445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1305万元。缴纳竞买保证金截至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下午4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1月2日下午3时在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大厅(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1楼)举办。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王宏86922983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黎红86787046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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