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以法治理念 推进各民族共同发展 ——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吾尔族法官阿尼沙

西安日报 2017-09-27 06:20 大字

阿尼沙法官加班加点研究案情。

■文/图记者高雅

在西安两级法院里,提起一位女法官的名字,大家都很熟悉。她叫阿尼沙,来自美丽的天山脚下,是西安法院系统培养出来的第一位法学博士,也是西安中院唯一的一位维吾尔族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她铁面无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在业余生活中,她发挥优势,运用民族语言向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大学生宣讲民族政策、普及法律知识,为促进民族团结奉献着智慧与力量。

回忆童年汉族老师支教边疆感动她

“新疆是我出生、成长的家乡,西安是培养我、塑造我的第二故乡。”阿尼沙说。她的父母都来自南疆喀什地区,因为父亲学的是铁道专业,毕业之后来到哈密的铁路部门工作。阿尼沙和其他兄弟姐妹都在哈密出生长大,在当地的铁路职工子女学校上学。那时候,班里各族的同学们相处都很融洽,大家在学业上你追我赶、相互鼓励。“和其他同学相比,我的学习成绩并不算突出,我们的老师一视同仁,只要我有不懂的,他们都会一遍遍地耐心讲解,不断鼓励我们进步。”阿尼沙回忆道,她的老师们当时都是三四十岁,正值人生的黄金年龄,却毅然选择背井离乡,从大江南北来到新疆,支援祖国边疆的教育事业。“每每想到这里,从心里特别感激我的老师们,恨不得抓紧一切时间来学习,不辜负老师对新疆教育的一片心血。”她说。

汉族老师边疆支教,各族学生相互学习……幼年时的经历仿佛在这个维吾尔族小姑娘的心中埋下一粒种子,不知不觉中已经生根发芽。来到西安求学后,这粒种子在阳光雨露的滋润下破土而出、迅速成长。

1994年,阿尼沙考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告别家乡来到西安。在攻读工学专业的同时,她还潜心学习法律知识。为了考取法学研究生,她从大二开始,利用课余时间到当时的西北政法学院请教老师、同学,把法律专业课的书籍看了又看,还常常去“蹭课”。那时候,她骑着一辆自行车,从鲁家村到八里村,每周要跑好几趟。“看到我一个外校的少数民族学生,抱着如此大的热情读法律,老师们对我也特别关怀,这更激励着我一定要考取西北政法的研究生。”1999年,阿尼沙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如愿考入当时的西北政法学院,2002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进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

孜孜求学法学泰斗心系民族团结叮嘱她

一线法官每天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需要运用大量法律专业知识进行精准的研判分析。阿尼沙所在的西安中院刑二庭,主要审理全市重大的经济类刑事犯罪,涉及盗窃、抢劫、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均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法官,只有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才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心生活。在多年的工作中,阿尼沙因审判业务突出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在职期间,她依然保持着学习的热情,继续向着更高的目标奋进。2008年,阿尼沙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她的导师是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著名法学家陈光中。在完成学业论文时,阿尼沙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克服了少数民族刑事诉讼程序方面资料的匮乏,完成了16万字的博士论文,并出版个人专著《民族语言风俗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研究》。陈光中教授评价,阿尼沙的这部专著从少数民族的相关概念、民族政策着手,充分论述了在程序上如何保障涉少数民族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种种权利,填补了这一领域学术研究的空白。

“毕业时,陈老师反复叮嘱我一句话‘你要为民族团结多作贡献\’。”阿尼沙知道,从那一刻起,恩师的这句嘱托将是她毕生追求的目标。

结合法律积极为维护民族团结建言献策

作为西北地区的桥头堡,西安一直秉承着开放包容的盛唐风范,自古就是各个民族安居乐业的和谐家园。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地区贸易往来不断,在西安经商、工作的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多。法院在审理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案件中,由于有些人不懂普通话,沟通上有偏差,往往给案件审理造成一定困难。作为西安市两级法院中唯一的一名维吾尔族法官,阿尼沙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法官的特点,运用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优势,在西安市两级法院为多起涉疆当事人案件担任翻译,结合法律知识对他们进行释法析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每当有维吾尔族当事人进行咨询时,阿尼沙也会积极主动用本民族语言向他们宣传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常年在一线从事审判工作,阿尼沙始终秉持崇高的法律信仰,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族事业发展。她深深懂得,无论地域、民族、性别,任何中国公民都不能逾越国家法律,这是一条底线。

除了在审判工作中始终贯穿民族团结理念之外,阿尼沙还多次为西安的新疆籍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并结合各地法院审理的一些刑事犯罪案件以案释法,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到部分高校,向少数民族大学生宣讲国家的政策法规,以亲身经历鼓励年轻的学生们努力学习、报效国家。

2009年,阿尼沙被陕西省政府授予“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2012年,阿尼沙当选为西安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今年,她继续当选为西安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连续两届当选西安市政协委员,阿尼沙深知肩上的责任重大,积极围绕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履行委员职责。她所提交的《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民族团结先进事迹的建议》等多个提案,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同时,她还先后向陕西省、西安市统战部门提交了《新疆籍维吾尔族务工经商人员在内地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等调研报告,积极为维护民族团结建言献策。

播撒信念各民族万众一心共同发展

2016年年底,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公示等一系列程序,阿尼沙顺利成为全市首批员额法官,以全新身份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我从一个普通的维吾尔族女孩,成长为西安唯一的一名维吾尔族法官,还是西安中院培养出的第一位法学博士,这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扶持和组织的悉心培养。”阿尼沙说,从1994年至今,转眼间,她已经在西安生活了23年,已经将全部身心交给了这座城市。无论是从事审判工作,还是在担任政协委员期间,她最深刻的体会就是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一定是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相互了解、彼此包容的,只有各民族万众一心,才能实现共同进步。

前两天,年过七旬的母亲从老家来探望阿尼沙。因为母亲饱受眼病困扰,阿尼沙特地抽出时间带着母亲到西安市第一医院做检查。见这名维吾尔族老人大老远从新疆而来,医护人员态度十分热情。经诊断,阿尼沙的母亲患上了白内障,需要进行手术,可是由于异地医保无法报销,老人因费用问题产生了犹豫,怎么都不愿做手术。医院的眼科专家得知情况后,立即电话联系了远在乌鲁木齐的同行,主动替老人联系好了手术事宜。等过段时间,阿尼沙的母亲一回到新疆就可以立即安排手术。“我真是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说,“我母亲也说,西安的好人就是多!”

尽管在外求学、工作多年,阿尼沙始终牵挂着家乡,每年都会回家看看,每次回新疆也都会有新的发现。路宽了、灯亮了、楼高了,孩子们的学校校舍越来越好……和她童年时相比,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越是在少数民族群众的聚集地,人们越是能够体会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阿尼沙在一篇追忆父亲的文章中写道:“小时候,家里物质条件虽差,但父亲带给我们的精神财富却丝毫不缺。爱国、团结、诚实、守信、善良,这些优良品质都是父亲从小教导我们的。”

“作为少数民族,我的成长经历并不是个例。在我的家乡,很多少数民族的孩子得益于国家的教育政策,依靠知识改变了自身命运,运用知识推动着当地的经济发展。”阿尼沙说。如今,她要像父亲一样,坚守爱国、团结、诚实、守信、善良的可贵品质,将民族团结的种子播撒到更多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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