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社评“车位猛于房价”不可听之任之
刘元
7月21日,上海市住建委联合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对商品住房和地下车库的销售方式、备案价格做了进一步具体安排,希望杜绝乱收费、擅自定价等行为。新政还要求开发商对房屋和车库的销售价格、租赁价格及价格有效期作出承诺,在房管局统一备案,在销售现场醒目公示。(中华网)
上海要求车位与房子不得捆绑销售,车位要单独以备案价格明码实价销售,目的是治理一些开发商钻限价的政策空子,以捆绑销售方式变相涨房价。此举对于治理房价过快上涨无疑具有一定作用,其他地方也可适当借鉴。
不过,很多城市或许没有像上海等城市一样实行楼市限价措施,开发商并没有将车位与房子捆绑销售,但车位猛于房价却是一个不争的现实。比如,在杭州,有车库价格高达77万元;在西安,有车库价格高出房价近5倍。这种现象,损害民众的幸福感,不利于民众出行。
对于过高的车位价格,监督部门不能任由开发商任性作为,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控和监管。首先,建议各地学习上海做法,对车位进行备案销售,不得高于备案价随意涨价销售。同时,要制订车位指导价格,开发商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
其次,对尚未出售的车库,开发商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业主租赁使用,亦不得擅自调整地下车库等的租赁价格。
再次,要通过立法,制订刚性的规划政策,对新开发楼盘强制配套足够的车位,并以政策指导价进行销售。政府也可引入其他资金,建设立体化停车场,解决各街区停车场不足的问题。
在车位这件事上,政府应当更多民本情怀,多站在居住者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这个问题出现不是一天两天,一些地方曾采取过一些措施,但现在看来,效果并不明显。
要解决车位的问题,只能靠政府的有效作为。上海已经亮剑,对于触碰政策红线的开发企业,将严厉惩罚。相关部门有权暂停违规企业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列入上海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希望其他地方政府也尽快亮剑,重视这一问题,对于不正常的事情任由其发展,不是负责任的做法。
新闻推荐
一日千里的奔波,远赴新疆、广东、广西……足迹遍布大江南北,锲而不舍地走访,顶风冒雨、日夜坚持,数不清的动员部署会和再部署再动员,研究措施、交流经验、探讨办法,上千辆黄标车报废淘汰任务通过交警长...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