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在全市范围内拆墙透绿 明年底基本完成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围墙拆墙透绿、增绿
顺城巷西南角的墙体满眼翠绿(资料图片)记者 谢伟 摄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美丽西安和品质西安建设,持续优化生态宜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
据了解,西安市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四改两拆”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通过拆除城市道路沿线围墙,推动建设开放式街区,美化城市环境。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开展增绿、补绿、添绿工作,持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使西安成为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宜业宜居之城。
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原则,西安市今年开展排查摸底,并启动一批试点示范项目,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围墙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力争实施50公里以上。根据当前实际,确定奖补政策,给予城六区政府工作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为:建设开放式街区,拆除原围墙或违建,不再新设围墙的,每延米奖励300元;拆除临建,不再新设围墙的,每平方米奖励200元;拆除实体围墙,新建透空围墙,每延米奖励200元;拆除临建、危房,新建透空围墙,每延米奖励300元。
已实施拆墙透绿增绿项目,对围墙10米范围内进行增绿、添绿,加大绿量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新建达到一般绿化标准,基本实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每平方米奖励150元。新建达到精品绿化标准,具有景观效果,体现文化特色,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每平方米奖励300元。
鼓励远郊区县、开发区自行开展,同步推进。按照城六区奖励标准,给予远郊区县50%的奖励。市城管局直管公园、绿地、苗圃等拆墙透绿增绿项目,由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改造资金由城建计划列支。
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执行《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继续推进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城管发〔2017〕50号)的绿化标准及补助政策。市本级城建资金设立100万~200万元专项资金,根据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考核情况,评选出3~5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评选范围为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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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拆墙透绿具体任务
沿街实体围墙、违章搭建、临时建筑构筑物,应拆尽拆,建设开放街区。各类公园、绿地、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各级窗口服务单位带头实施。
需要保留围墙的,改建为透空围墙,整治院内环境卫生,增绿补绿,实现道路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结合。对确需保留实体围墙的,可结合区域街道特色,实施文化墙。
拆除违建、临建后沿街空地,优先保证用于道路、绿化广场等公共空间,严格控制城市主要道路沿线临建审批,禁止利用临街房屋破墙、破窗开店。
已实施拆墙透绿但标准不高、绿量不足以及院内环境脏乱差的单位、小区,应重新设计,提高标准,增绿造景,提升环境品质。
沿街有条件的建筑推进屋顶绿化、墙面立体绿化,提升院落景观,与街景呼应,彰显城市绿化品位。
加强闲置土地管理,对沿街短期内不能开工建设的政府储备待建闲置空地,自行或委托实施拆墙透绿或立体绿化。
建立长效机制,对新建项目不再审批封闭式街区,引导单位小区院落景观与沿街道路景观融为一体。
本组稿件由记者康乔娜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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