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48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兄弟俩被判25年和20年
8月18日上午,蓝田县法院对被告人李梁、李博等48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除一人因病取保候审、中止审理外,47名被告人分别获1年6个月至2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李梁、李博、马越、雍攀等41人依法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成员。
蓝田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梁2005年10月前后,利用其父担任西安市灞桥区神峪寺沟村村主任的职务便利,以承包集体土地为名,非法建起垃圾场,对外收费获利,并凭借其父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背景,在村内及纺织城周边逞强耍横,逐步树立起非法权威和影响。被告人李梁垄断神峪寺沟村周边各大工程,大肆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建起望城山庄、神峪山庄,笼络多名社会闲杂人员等,形成了以李梁、李博兄弟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先后通过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违法犯罪活动,敛取巨额财富,强行介入西康铁路二线基料供应工程,廉租房土建、清表工程,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起商品房出售等,先后非法获利四千余万元,严重影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李梁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八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4年;
被告人李博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六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
被告人马越、雍攀、杨震海、高浩、段立强、段国强、丁佳分别被判处15年又6个月、13年、12年、11年、10年又6个月、10年又3个月、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又3个月至1年又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处罚金255.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025.3369万元,没收被告人房产1处,没收奔驰、路虎、猎豹车各1辆。华商报记者 宁军
新闻推荐
“线上”依托互联网政务钉钉系统“金牌团队”应用项目,开发定制了大练兵网络学习平台;“线下”实战训练、演练和技能大比武...
蓝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蓝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