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 不切实际 侵犯消费者支付选择权
戴先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现金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使用,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商家拒收现金,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是违法行为。
目前,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超过2亿。部分老年人不会上网,也不熟悉移动支付,习惯现金消费。商家拒收现金,其实就是把很多老年人变成了时代的“数字弃民”,给老年人正常生活造成不便。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在侵犯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
除大部分老年人之外,还有部分人也有现金支付习惯。因此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并保障这一类群体的习惯和消费选择权。根据媒体报道,西安蓝田县一景区因为拒收人民币而被处罚,这一事件也说明,侵犯消费者支付选择权要付出法律代价。
对商家来说,现金支付在现实生活中可省去许多麻烦。不少商家选择拒收现金,存在动机不良嫌疑,不应给予支持。从相关媒体调查来看,新闻所述商家拒收现金目的,是想打“擦边球”谋利。比如手机支付有优惠,现金支付则没有等。可以说,拒收现金甚至成了一些商家非正常谋利的“潜规则”与“霸王条款”,务必整治。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法律应尽之责。况且,现金支付与电子支付并不相悖,不应成为时代发展的“淘汰品”。另外,除部分商家,一些公共部门收费时也有拒收现金现象,对此也要责令及时整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郭旭)记者昨日从市资源规划局获悉,近日西安市临潼区小金街道小金村、蓝田县小寨镇董岭村等20个村被国家林业...
蓝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蓝田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