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通报5起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案例 隐瞒赴武汉经历 擅自留宿旅客

西安晚报 2020-02-09 04: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斌鹄)2月8日,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发布了近期5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案例。

2月4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任何个人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这些害人害己的行为,不仅将承担法律责任,还将被列入个人失信黑名单受到惩处。但是,近期发现个别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有的明知自己可能被感染,故意隐瞒病史或重点地区旅行史,或与确诊及疑似患者接触史等,逃避隔离和医学观察,进入公共场所,或与他人接触;有的甚至明知自己被感染,害怕传染家人,在外流动,结果造成疫情扩散,对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发布了近期5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案例:

西安市蓝田县三里镇村民王某、蓝关街办居民李某在防疫调查时,隐瞒其二人于1月22日由武汉市返回蓝田县的真实情况,直至2月5日才被核查发现,造成疫情扩散的危险。2月7日,公安蓝田分局对李某、王某以涉嫌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2月5日,公安蓝田分局在排查中,发现辖区王某、李某二人曾于1月16日驾驶货运车到达湖北武汉,并在武汉过夜。返回蓝田后,身为村民小组组长的王某一直参与该村各项摸排工作。在公安机关的排查时,王某才如实陈述了其武汉行程,其间一直未如实反映其武汉旅居史。随后王某、李某被立案侦查。

2月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长安区韦曲街办某小区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防疫工作人员报警后,韦曲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杨某拒不配合,并殴打民警。2月4日,公安长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并对杨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5日,周至县终南镇某村村民陈某在抖音上发布某村疫情防控点工作视频,并在视频中标注“村霸收费放车”字样,造成恶劣影响。经核实,该视频系陈某将疫情防控工作内容篡改而成。2月5日,周至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2月5日群众举报雁塔区健康东路有宾馆仍在营业。经查,某宾馆负责人连某违反疫情防控期间旅馆一律停业的要求,擅自营业留宿11人。2月5日,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连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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