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西安市通报5起典型案例
本报讯(首席记者杨斌鹄)2月8日,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发布了近期5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案例。
2月4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任何个人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这些害人害己的行为,不仅将承担法律责任,还将被列入个人失信黑名单受到惩处。但是,近期发现个别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有的明知自己可能被感染,故意隐瞒病史或重点地区旅行史,或与确诊及疑似患者接触史等,逃避隔离和医学观察,进入公共场所,或与他人接触;有的甚至明知自己被感染,害怕传染家人,在外流动,结果造成疫情扩散,对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发布了近期5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案例:
西安市蓝田县三里镇村民王某、蓝关街办居民李某在防疫调查时,隐瞒其二人于1月22日由武汉市返回蓝田县的真实情况,直至2月5日才被核查发现,造成疫情扩散的危险。2月7日,公安蓝田分局对李某、王某以涉嫌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2月5日,公安蓝田分局在排查中,发现辖区王某、李某二人曾于1月16日驾驶货运车到达湖北武汉,并在武汉过夜。返回蓝田后,身为村民小组组长的王某一直参与该村各项摸排工作。在公安机关的排查时,王某才如实陈述了其武汉行程,期间一直未如实反映其武汉旅居史。随后王某、李某被立案侦查。
2月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长安区韦曲街办某小区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防疫工作人员报警后,韦曲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杨某拒不配合,并殴打民警。2月4日,公安长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案立案侦查,并对杨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5日,周至县终南镇某村村民陈某在抖音上发布某村疫情防控点工作视频,并在视频中标注“村霸收费放车”字样,造成恶劣影响。经核实,该视频系陈某将疫情防控工作内容篡改而成。2月5日,周至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2月5日群众举报雁塔区健康东路有宾馆仍在营业。经查,某宾馆负责人连某违反疫情防控期间旅馆一律停业的要求,擅自营业留宿11人。2月5日,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对连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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