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男子被拘留5日

三秦都市报 2020-01-23 01: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朱娜)1月19日晚,蓝田警方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违法行为人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月19日17时许,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民警在对三里镇一商店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时,发现该商店老板李某说话遮遮掩掩,行为甚是可疑。民警感到蹊跷,遂对该商店二楼及后院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在该商店二楼一房间内及后院简易棚中,放置着大量烟花爆竹。民警遂将李某控制,经询问得知,李某经营商店,在没有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己偷偷从非法渠道购得这些烟花爆竹,本想着在春节期间销售赚点钱,谁知被公安机关查获。

民警依法对李某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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