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校车”超员载学生被罚万元扣6分

三秦都市报 2019-04-03 02:12 大字

学生安全系万家。3月17日(星期日)11时许,蓝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蓝金中队民警在临(潼)蓝(田)路三官庙镇过风岭村段巡查时,发现一辆陕E牌号的面包车有超员嫌疑,民警便立即拦车检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

经现场进一步调查核实,该车属于私家车,系渭南市临渭区铁炉镇某民办寄宿制小学的临时雇佣车辆,用于周日从临近的蓝田县部分岭区乡镇“散收鸡蛋式”拉运学生返校,车上有跟车老师,司机叫王某某,系渭南市临渭区人。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辖区学生应就近入学,而且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当是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相关车辆保险、营运资质和驾驶资质齐全、有规定线路方案等校车使用许可,取得了相关部门核发的校车标牌的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的,即就是俗称的“黑校车”,将处以1万元至2万元的罚款。

加之,这些民办学校为节省成本,超员现象也屡禁不止,学生的交通安全保障将无从谈起!为坚决打击违法、消除隐患,民警现场依法扣留了车辆,并口头传唤驾驶人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于3月26日决定,对王某某以“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处以罚款1万元,以“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车辆超员”处以200元罚款、扣6分。

同时,大队在加大辖区路面查处力度的同时,将书面函告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和交警部门,建议加强属地和源头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预防涉及学生的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更好地保学生平安、为家庭解忧、为社会负责。

本报记者晁阳

通讯员张强王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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