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 强揽工程 西安公审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三秦都市报 2018-12-29 02:12 大字

昨天,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名被告人被控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整个庭审持续整整一天才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案件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甲系蓝田县华胥镇张家斜村六组村民,2012年,蓝田县西北家具工业园项目占用华胥镇张家斜村土地,王某甲为获取利益,使用不正当手段逼迫原六组组长张某强辞职,自己得以担任该组组长,之后承揽了占用该组土地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

之后,王某甲不满足,还要争抢被告人张某飞、张某池兄弟已经承揽的海泊尔项目地材供应,双方为此矛盾升级,相约打架解决。2012年3月24日晚,张某飞、张某池兄弟纠集几十人,王某甲纠集被告人王某乙、冯某、张某甲、张某波、张某珠等几十人,双方持械打斗。期间,王某甲另纠集的百余人乘出租车赶到,张某飞、张某池纠集的人员逃散,王某甲让参与人员到本村聚集以树立威风,之后给参与人发了费用。

该案发生后,王某甲在本村造成了较大影响。2015年,张家斜村村委会换届时,王某甲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竞选村委会主任,以利益相诱使,纠集被告人张某乙、张某丙、张某丁、张某波、张某珠、张某合等人为其拉选票,通过贿选等非法手段当选该村村委会主任,并将这些人员笼络在其身边,听其调遣,通过殴打他人、阻挡项目正常施工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犯罪手段强揽工程,形成了以王某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实施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3起,王某甲还实施敲诈勒索1起,治安违法行为1起,在当地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庭审中,王某甲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均表示有异议,称此前供述是在(审讯)环境的渲染下作出的。但承认了自己有贿选村主任的行为。法庭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该案将择期作出判决。

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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