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蓝田县检察院争创“平安鼎”工作侧记

西安日报 2018-11-16 05:12 大字

“平平安安”是老百姓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景,是安居乐业的最基本保证。今年以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争创“平安鼎”目标要求,严厉打击危害生态文明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司法救助,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压实“确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爱心领航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未成年人的教育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是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基石。结合工作实际,蓝田县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侦监、公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院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捕诉监防”一体化,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了组织保障。并精心选派20名业务能力较强的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到全县主要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讲座,以案释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蓝田县检察院重教育、挽救、感化,始终把好“捕诉关口”,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充分行使检察权。创新“6+1”工作机制和“654321”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其中,“654321”工作模式被陕西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转发推广。

司法救助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近年来,蓝田县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精力放在救助弱势群体、事前缓和矛盾上,在探索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救助体制。积极联合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形成了依靠社会力量,实施互相协作、整体联动的司法救助工作新格局。

“对特困案件当事人单纯的经济救助是远远不够的,诉讼中的法律援助问题,低收入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都是我们检察机关开展救助应当考虑的。”蓝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卫兵表示。该院始终以群众需要为原则,在法律救助的基础上体现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救助,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今年9月,蓝田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惠通玲得知辖区普化镇王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身故,留下两老一小两辈人,王某的精神和经济遭受双重打击。她当即带领检察干警来到王某家中,了解相关情况。并陪王某到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回到检察院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积极与县关工委联系,多方协力对王某家进行关怀救助。最终,王某渐渐拨开老年丧子的心理阴霾。

公益诉讼

锻造生态环境保护“利剑”

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蓝田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紧密配合县委县政府全力打赢秦岭保卫战。该院抽调两名民行干警到秦岭北麓专项整治法务组开展工作,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积极配合市核查小组认真落实相关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检察工作。该院将进一步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更大的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李怡松王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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