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迟迟办不了房产证 法官帮20余户业主维护权益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志杰通讯员许小平)买的商品房迟迟办不了房产证,对法院的判决,卖方不履行,协助义务人也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20余户买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这是一起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任某等20余人与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对所购房屋的房号、面积、单价、交房时间均有约定。合同签订后,任某等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但该公司却未能按约定为任某等人办理房屋产权证。2017年6月,蓝田县法院判决该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房屋产权证。该公司却迟迟未履行过户义务。
无奈之下,申请人再次来到蓝田法院申请执行,该系列案件相继进入执行程序。按照法定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依法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向协助执行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但该公司不予理睬,协助义务人又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
任某等20余户申请人情急之下,通过多种途径寻求解决,为此,蓝田法院执行法官认真化解申请人负面情绪,还多次到市中院请示,专程赴协助义务人的上级单位接受法律咨询和业务指导,同时认真地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最终,在办案法官的积极努力下,该公司与协助义务人认识到了配合法院执行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否则,将要受到法律严厉制裁。最终,该公司将其商品房相继过户给了申请执行人,任某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该系列执行案件圆满得到了解决。7月24日上午,任某等20余户申请人自发赴法院,特意送上锦旗,向蓝田法院及执行法官表达最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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