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6年难拆时代广场11间小平房 今年将依法对该违建进行拆除

阳光报 2018-05-31 01:03 大字

  记者 赵生杰 文/图

  蓝田县时代广场小区和公路之间的狭长地块,有一排11间的小平房,门前最窄处通道只有一两米宽。这一排小平房已建成6年了,却没有用地、规划、建设手续,蓝田县住建局认定其为违法建筑,将于今年对该违建进行拆除。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反映:“蓝田县时代广场违法建筑,侵占几十户居民院落及消防同道长达六年之久。住户多次向蓝田县城建局(住建局)反映此事,并要求拆除违法建筑。至今没有结果。”

  蓝田县大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复说:“您反映的时代广场违法建筑,2017年8月7日县住建局已下发《违法认定函》。目前,我县已由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抽调专人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将按照2018年工作计划依法对该违建进行拆除。如有需要,请咨询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29-82751266。”

  那么,什么样的违法建筑需要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抽调专人成立联合调查组呢?5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蓝田县采访。在西蓝高速路口东侧,就是时代广场小区,小区围墙和公路之间有一排共11间的小平房,门前通道狭窄潮湿。小平房北端三间被一家幼儿园租用为厨房,南端6间大门紧锁,窗户上写着“出租”和电话。

  正在记者查看之时,蓝田县住建局监察科几位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调查此事。据他们说,这排平房原来是时代广场小区物业办主任私自所建,以每户数万元卖给了别人,后来这名物业办主任去世了,许多事就说不清了。这排房子确实没有相关手续,属违法建筑,2012年建设时住建局就派人劝阻过,但住建局没有执法手段,房子还是盖了起来。2017年住建局按照规定将此案移交给县城市管理局依法拆除,现在还需要完善一些证据材料。

  蓝田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张科长介绍说,2017年8月7日,县住建局已下发时代广场违法建筑的《违法认定函》,将此案移交城市管理局。但按照上级的规定,住建局还需提供建设违法单位法人或个人身份证明、建设立项批文、土地手续等六项证据材料,手续完备才能依法实施拆除,目前正在等候住建局提供这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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