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大礼包” 实为传销陷阱
本报讯(记者樊华)蓝田县“汤峪温泉养生消费会员俱乐部”最近成为很多消费者维权关注的焦点。不少消费者购买了消费大礼包,以为是在进行“互联网+”消费投资,没想到却遭遇传销陷阱。昨日,这起备受关注的蓝田传销案由蓝田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5年5月,被告人寻某、武某与宋某协商,以销售大礼包为方式,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骗取会员的资金。之后,宋某和寻某、武某达成传销活动项目的协议,成立公司的管理机构,由寻某、武某主要发展扩大销售大礼包传销项目。
公诉人称,“大礼包分为4个级别:钻卡、金卡、银卡、普卡,消费金额分别为2.4万元、1.2万元、0.6万元、0.3万元,每位会员购买一份大礼包后方可取得公司的会员资格。该养生公司的运营模式为拉人头的方式和层级结构。”公诉机关指控,会员购买后,公司拿到销售金额的30%,余下的70%按照预先设定的分配程序,分配给该会员的所有上线。而传销团队分别由被告人武某和被告人寻某负责。
除此之外,还有人成立了所谓的国际部,并继续拉人头培训专门的讲师等人员,有人专门负责网站的建设等。他们中有些人之前一直无业,还有些人是退休的教师,都成为这个团队中的骨干人员。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武某、寻某等25人已经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被告人武某却认为,他们有实体,带有温泉票等,不属于传销。
由于案件较为复杂,此案预计将会进行3天的审理,之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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