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检察院 荣获全国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蓝田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第三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检务公开、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围绕全院中心工作,制定了宣传考核和奖励机制,形成了保障措施得力,干警积极参与,多层次、宽领域良性发展的检察宣传新格局。同时,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上,该院不断拓展检察宣传工作思路,丰富检察宣传形式载体,开通了蓝田检察“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利用“互联网+”思维,以信息化建设助推检察宣传工作,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记者金明刚李怡松通讯员赵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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