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与农村被赋予了更为丰富的内涵,皇甫村的农民和土地也从未停止过探索生存与生活的方法。 皇甫村的新“创业史”
皇甫村里的农民盖起了新楼房。资料图片
人民网陕西频道图
本报记者 杜瑶
“一个年轻庄稼人,头上顶着一条麻袋,身上披着一条麻袋,一只胳膊抱着麻袋包着的铺盖卷,出现在渭河上游的黄土高岸上了。在雨里带雪的春寒中,他走得满身是汗。”
柳青《创业史》里的梁生宝从雨中向我们走来,踏着穷苦人寻求改变和创新的脚步,流淌着农民为追求美好生活而努力的汗水。
那片蛤蟆滩,记录着农村如火如荼的互助合作场景,见证着汤河上庄稼人生生不息的奋斗历程。如今,走在西安市长安区皇甫村,依旧“空气是这样的清香,使人胸脯里感到分外凉爽、舒畅。”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与农村被赋予了更为丰富的内涵,皇甫村的农民和土地也从未停止过探索生存与生活的方法。
释放土地活力
今年9月,由于连日降雨,皇甫村里的土地还带着些潮气,有几户村民的家门口放着沾满泥浆的雨鞋。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创业史》中的农户大都住在用泥垒起的稻草棚里。梁三、梁生宝曾梦想盖起的砖瓦房,如今也早已实现,并且比想象中更高大漂亮。
上世纪50年代初,柳青离开北京,来到皇甫村生活。他过起了农村生活,穿着土布棉袄,和乡亲们在土炕上聊天,聆听最质朴的心声。在滈河边的这片土地上,他一住就是14年,创作出了长篇小说《创业史》。
作为《创业史》人物“才娃”的原型,刘田民对土地的热爱和依赖无比强烈。记者见到刘田民时,他正从农家小院里走出来。72岁的刘田民是地道的农民,世世代代生活在皇甫村这片土地上。如今,看着家里的二层小楼,刘田民感慨:“我家这楼是1985年盖起来的。在很多人看来,农村这房没啥稀罕的,可对我们这些从贫困时期走过来的农民而言,房子的一砖一瓦,都是大家脚踏实地,用劳动换来的,是土地给予我们的财富。”
和土地相伴相生,是农民最踏实的选择。然而,即便是在土地上精耕细作,大多数农民的日子过得还是很一般。皇甫村1组组长刘斌说,自家种植粮食作物,的确费人工、投入高。以种小麦为例,农民要买种、施肥、犁地、收割、运输等,步骤繁多。以前,农民靠着土地填饱肚子。现在,农民除了照看家里的地,农闲时还会出去打零工。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罗丞认为,我们用耕地解决了绝大多数农民的生存问题。由于条件的限制,农民能够获得资源的途径不是很多,为了更富足的生活,很多农民就选择进城务工。这样一来,家里的土地因长期无人耕种而闲置撂荒,土地活力也难以释放。
走在皇甫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条滈河。
村里的土地沿着滈河舒展开来。梁生宝当年千里迢迢买回的稻种,就“撒”在这片土地上。
“村里的地大都比较分散。多数农户种地,既要下河滩,又要上塬。”皇甫村党支部副书记宋军利说,“比如有的农户,河滩的地0.3亩,塬上的地0.45亩,像这么小的两块地就很难耕种。尤其是收麦子的时候,雇收割机都很难,压根没人愿意干这活。”这样的窘境,在很多村庄普遍存在着,以农民家庭为主的农业生产大都规模较小,对土地难以进行机械化、高效化、科技化耕作。
“三权”分置下的人地关系
2010年,陕西天聚成富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岭来到皇甫村,看到沿滈河的河滩地有的已经长满杂草,原本打算在这里种植苗木的她心里多少有些发慌。“整理这样的地,让它达到种植苗木的要求,前期的工程量很大。更重要的是,这些地零零散散放着确实有点可惜。”杨岭说。
杨岭的公司和皇甫村部分农民在当年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逐步把河滩边的土地整合起来,并对承包来的225亩土地进行系统规划,在地里种植木槿、红叶李、银杏等苗木,同时对生产路面进行硬化。
皇甫村1组组长刘斌说,皇甫村跟杨岭的公司签过合同的农民每年都会拿到土地承包费,这样一来,农民既有土地收入,也能放心去打工。此外,杨岭的公司苗木基地里的苗木还需要人工管护,这些农民都能干,参与苗木管护的农民也能增加收入。“2010年7月,我拿到了800元的土地承包费。现在,在苗木基地里做一些管护、清扫的工作,每月还有工资。”65岁的皇甫村村民宋吉仓说。
单靠自家种植粮食,只能是自给自足,不仅农民很难走出贫困的境地,而且难以破解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困局。所以,寻找一个让农民变富裕的方法,探索一条适合农村发展的道路,是几代中国人坚定的信念。
从历史和现实来看,中国农村问题的主线还是人地关系问题。具体来说,集中体现在人、地、权之间的关系上。
2016年10月,《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印发。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农村发展,提供了更开阔的思路,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一般来说,人与地之间的权利应包括法律权利和经济管理权利两个主要方面,当然还包括责任和义务。‘三权\’分置正是对新形势下我国农村人地关系的一种方向性回答,对土地经营权市场流转也给出了明确的信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录堂说,“人与地之间到底应建立什么样的权利关系,应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如何激励约束性运行,仍需要研究。”
“双保障”带来的变局
《创业史》里的梁生宝带着互助组去找新稻种、扎笤帚搞副业。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民,看到土地在集体化的基础上被重新配置,劳动的分工也越来越合理,农村正在发生变化。“可以说,这种变化恰好体现了一个时代的需求,也解决了当时农村的一些问题。”罗丞说。
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温饱问题。
如今,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还是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李录堂认为,在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下,是用土地集体所有权和承包权给农民提供土地财产权保障,用市场化的土地经营权给农民提供土地财产权激励。
问题是,在土地流转中如何长期保持转入土地地权稳定?同时,又如何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安全?
这样的难题,也成为陕西天聚成富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皇甫村农民流转土地合作中的困扰。李录堂了解情况后,建议在皇甫村建立以企业主导的双重保障型集体土地产权市场化流转模式。具体办法为:将农地产权按照集体占51%、农民占49%的比例分配后再进行市场化流转。主张集体所占农地产权及收益总额的51%主要用于农民土地社会保障金和土地规模化公积金,以解决农地市场流转过程中失地失业农民的生存和就业保障问题;其余49%的收益归农民个人所有。
2017年6月,宋吉仓签订了《双重保障型农地产权比例化市场流转合同》,同意将自家的1亩耕地按照51:49的模式进行市场化流转。“51:49的模式是对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进行创新。其中,设计土地社会保障金和土地规模化公积金,是确保皇甫村转出土地的农民在需要土地时提取公积金买回使用权或经营权,公积金不够时以公积金抵押贷款买回使用权或经营权,或者由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李录堂说。
几年前,蓝田县董岭村的土地也曾按照51:49的模式进行市场化流转。与董岭村以集体为主导的模式不同,几年后的西安市皇甫村因地制宜进行创新,转变成以企业为主导的市场化流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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