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费”为啥按厂房面积收? 泾河工业园物业向企业代收“生活垃圾费”引质疑

华商报 2022-03-25 02:58 大字

“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应按门前道路面积收生活垃圾费,但园区物业部却对所有企业都按照厂房面积收钱。”刘先生说。

质疑

企业负责人:每年都交“城市建设配套费” 去年开始加收“生活垃圾费”

2016年,刘先生的企业入驻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去年初,园区物业部让他补交2020年全年“生活垃圾费”,对此他很不解。“我不是临街企业,每次企业纳税也都会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这是包含垃圾处理的,为什么还要交费?”

刘先生说,去年自己的疑惑迟迟没能得到解释,因此拒交了这笔钱。今年3月23日,物业部再次联系他让交生活垃圾费,“他们说,如果不交钱就要给工厂断电。”

刘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垃圾费1至5月1620元;6至12月1358元;1至3月582元”。刘先生说,“是去年全年垃圾费和今年1至3月垃圾清理费,合计3560元。”

刘先生称,自己询问物业收费依据是什么,对方给他出示的《西安泾河工业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高陵县物价局2021年12月20日)显示,收费项目为“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垃圾场(厂)收费”;收费主体“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主体为园区管委会,可委托有关单位代收。”单位缴纳“临街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门前道路面积按每月进行交纳,标准为0.35元/月·平方米。非临街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由单位按月交纳,标准为1.00元/人·月。”

3月2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刘先生,他说园区有300余家企业,不少企业都对该项收费有意见,“大家搞不清楚这笔钱具体是怎么算出来的,听说是按经营面积算。”

刘先生说,2020年6月前,他的厂房面积为1200平方米,之后厂房更换为718平方米,“去年他们让交2020年的生活垃圾费,文件、收费明细都没有。”

刘先生说,他的工厂没有临街,门前没那么大,也没那么多工人,但费用却不少,“收费不符合他们出示的文件,但他们让我按这个标准交钱,还说是园区让他们代收的。”今年初,他曾联系泾河工业园管委会、高陵区城管局、高陵区城管局园区执法大队等单位,但始终没搞清楚为啥要收这笔钱,“有关部门都说他们没收。”

回应

园区物业:是代泾河工业园收取 具体交到哪了不清楚

2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泾河工业园物业部,工作人员说,他们是西安福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园区收取每月0.35元/平方米的生活垃圾费,收费依据是《西安泾河工业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钱肯定交到园区了,具体什么地方我也不清楚,是公司财务交的。”

另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标准,每平方米应该收0.35元,我们代收则是0.27元……我们是以公司名义收钱的,都是有文件的……”

记者发现,按照0.27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及刘先生的厂房面积计算,“生活垃圾费”金额与物业要求缴纳的实际金额基本吻合。

园区:不会向企业收任何费用

城管局:今年起已不再收取

记者联系高陵区泾河工业园管委会,工作人员说,2016年,园区管委会将市容、园林等工作交到了高陵区城管局,“生活垃圾费问题应该联系城管局。”工作人员还表示,园区本身没有执法权,不会向企业收任何费用。

记者联系到高陵区城管局环卫科,相关负责人说,去年底前,他们确实按照相关文件收过生活垃圾费,但从今年开始不再收取。相关负责人还说,今年3月9日,高陵区发改委发布《西安市高陵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版),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列入清单,其中规定“园区……非临街生产经营单位等均按在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1元/人·月;临街生产经营单位0.35元/㎡·月(按门前清扫面积计算)……”“物业是经营服务性质,按照该标准收费,则为合理。”

物业再回应:是代城管局收 今年收的是去年费用

3月2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再次到联系泾河工业园物业部王姓负责人,对方称,园区的生活垃圾费一直由他们代高陵区城管局收取。2020年前,因园区属在建项目,相关费用的收取此前一直没有明确,为减轻企业负担,“生活垃圾费”由物业代缴。去年开始,他们要求园区企业交生活垃圾费,“城管局是当年收取往年全年费用,因此去年收取的实际是2020年的生活垃圾费,今年收取的是去年全年的费用。”她补充说,“今年肯定还是按标准收……你们可以去城管那里了解一下,我也是刚从那了解回来的。”

关于“生活垃圾费计算标准未按照文件规定收取”一事,王姓负责人说,因为园区周围道路都被算在园区头上,因此他们只能算到入驻企业身上,让企业按照经营面积交生活垃圾费。记者追问“因为市政道路把园区包围,所以只能按经营面积算吗?”对方回复“对,我们没办法,只能这样算。”对方补充道,“我们一直是按照政府文件收费,文件没有作废,我们肯定要继续收。”

对此,刘先生说,“物业出示的文件是“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应按门前道路面积收生活垃圾费,非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应按在职工人数收取生活垃圾费”,但园区物业部却对所有企业都按照厂房面积收钱。我不知道交这笔钱是否合理?”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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