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进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 西安片区的高陵阎良西咸新区纳入试验范围

西安晚报 2021-02-27 04: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乐)2月26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复函《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原则同意陕西西咸接合片区等11个试验区方案。2月24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陕西省推进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西安片区纳入试验范围的主要是高陵区、阎良区和西咸新区,片区面积1400平方公里,2019年生产总值约1150亿元,常住人口170余万。

近年来,高陵围绕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都市农业、乡村旅游,积极探索共享村落等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

阎良充分发挥区域梯度优势,紧密围绕富平—阎良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承接推广高陵区试点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果,为开展城乡融合试验各项任务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西咸新区作为全国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在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方面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了西安市重点开展的试验任务:高陵区重点开展建立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2项试点任务;阎良区重点开展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2项试点任务;西咸新区重点开展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2项试点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试验区内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消除,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试验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初步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试验案例。

到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全面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较为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形成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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