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劳动者安“薪”过年 西安法院持续发力 化解多起欠薪纠纷

三秦都市报 2021-01-31 01:02 大字

年关将至,为确保广大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过个安心年,西安市两级法院持续发力,化解一批讨薪纠纷。

法官辗转帮讨薪

1月28日,申请人王某前来办理领款手续的同时,特意向高陵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公正捍卫者”几个字在太阳的照耀下格外炫目。

原来,六年前,王某曾在被执行人李某处承包了位于高陵崇皇街道的一处室外管网模板工程,工程完工结算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李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仍欠下1万元未还。后经高陵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李某应支付拖欠王某的劳务费1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没有履行,王某遂向高陵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涉案金额虽小,但因涉及劳务费,属于民生案件。承办案件的张乐法官对此非常重视,对被执行人财产财务进行多方查控,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几经辗转最终从第三人处获取李某联系电话,经多次与其沟通,李某主动履行了部分案款。之后,张乐法官又多次对被执行人约谈释法,最终李某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王某在春节前拿到了剩余劳务费。

微庭审化解两起劳务纠纷

除此之外,未央法院通过微庭审,化解了两起劳务纠纷。

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被告杨某雇佣原告赵某施工,约定工资日结。经结算,劳务费共计8740元。赵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未央法院。法官与杨某联系,其承认拖欠劳务费的事实,但称因其父亲住院,资金紧张,愿意分期支付。考虑到杨某在医院照顾父亲的实际,法官通过微庭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于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赵某4740元,剩余4000元于2021年3月15日前付清。

另一起案件的被告孙某,于2019年7月通过微信发布招聘信息。原告赵某与其联系,双方约定每日劳务费260元,每周结算一次。前期双方合作顺畅,后被告以公司未结账为由,让原告继续提供劳务,但未支付费用。经原告多次催要,其仅支付了300元生活费,尚欠劳务费2000元。原告起诉后,法官发现其并未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便及时与被告联系。被告发送了身份信息,并认可拖欠劳务费的事实,但称现在外地,无法到庭。法官遂通过微庭审调解,仅十几分钟就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于2021年4月30日前付清劳务费。原告在拿到调解书后,激动地向法官致谢。

本报记者张晴悦实习生王易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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