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装修合同前说“零增项” 为啥还收水电改造费
“业务员给我介绍的时候说装修项目全部包齐,套餐‘零增项’,后来又要收8000元的水电改造费,虽然最后降到了3900元,但是我心里不是滋味。”说起自己装修房子的经历,西安市民马先生十分郁闷。
马先生向三秦都市报热线反映称,2020年9月19日,他与陕西白色财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了装修合同,委托该公司对自己位于西安市高陵区的一间房子进行装修。合同约定装修工程造价为3万元,分三次进行支付,工期为70天。签合同当天,马先生向装修公司支付了60%的装修款1.8万元,本想着两个多月后房子就能装完,没想到装修过程中却出现了意外情况。
“我记得合同签过没多久,装修工人就上门了,他们给我说房子需要进行水电改造,要收8000元的水电改造费。”马先生说,因为对此事不认可,他家的装修工程停滞了一段时间,后来马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了此事。经有关部门协调后,水电改造费降到了3900元,2020年10月29日,马先生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这笔费用。经历了这段波折,完工日期延后了不少,2021年1月6日,装修公司才将房子中的垃圾清理完毕。
虽然目前装修工作已经完成,但是这笔水电改造费却是马先生心中过不去的“一道坎”。“开始说是全包‘零增项’,后来又要收水电改造费,我认为这样不合理。”马先生一边出示和该公司业务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一边说。马先生在微信中询问业务员装修过程中是否会添加费用,对方表示,他们公司的套餐是“零增项”。
1月7日,马先生再次来到位于太华北路万达广场的陕西白色财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寻求说法。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孙经理在电话中表示,在签订合同时公司出具了工程报价单,其中有一项为“水电实测实量,按现场实际发生量结算”。并且马先生在上面也签了字,而业务员所说的“全包”和“零增项”不包括水电这一项,并称大部分装修公司都是这样的。对于此说法,马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为此,马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太华北路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工商所也调解过此事,马先生在工程报价单上签了字,就具备法律效力,建议马先生向法院起诉。
本报记者白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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