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称号
日前,高陵区检察院获评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称号,这也是该院连续十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高陵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和区委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检察业务与宣传工作“两手抓”,充分利用该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围绕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队伍建设等重点内容广泛进行宣传,传递检察好声音,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不断拓展新闻宣传思路,积极宣传检察工作新职能、展示检察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新成果。
高陵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健全宣传工作机构和网络。成立了对外宣传小组,在全院上下形成了领导重视,政工部门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齐抓共管的“宣传”格局。同时,该院制定了《对外宣传管理办法》,严把稿件关,明确对外宣传稿件的发布流程,对外宣传制度化、规范化。为积极适应“微时代”发展形势,在原有“两微一端”的基础上,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该院制定了《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定期对门户网站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自查自纠,持续加大新媒体建设力度。
下一步,高陵区检察院将继续探索与检察工作相适应的宣传新举措,挖掘工作亮点,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发挥各类宣传载体的功效,实现检察工作与宣传平台的良性互动,把握宣传主动性,实现全方位的宣传格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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