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检察院 检察建议强化社区矫正
本报讯(记者梁爽通讯员梅鹏)近日,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对区司法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进一步履行好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监管职责,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管控质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4月28日,高陵区人民检察院接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通知后,立即查看市检察院网络定位监控视频,视频显示,高陵区鹿苑社区矫正人员费某离开规定活动区域。该院迅速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现,矫正人员费某未请假也未电话通知鹿苑司法所工作人员,便前往阎良区精神病医院探视其妻子,违规离开活动范围。经过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和查找,费某返回司法所并说明情况,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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