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检察院2019年度“公众安全感”工作再创佳绩

西安日报 2020-04-24 07:16 大字

在近期公布的2019年陕西省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高陵区检察院的满意率为98.87%,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比上年同期提升3.09个百分点。去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从加强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等方面入手,为高陵实现“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刑事检察工作。高陵区检察院坚决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5件353人,批准逮捕190件270人,不批准逮捕53件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56件463人,起诉263件372人,依法不起诉45件45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6份;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98件383人。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对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68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看守所连续23年实现安全无事故。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该院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2件。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该院认真贯彻落实高陵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高陵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该院审查批捕未成年人案件11件16人,审查起诉6件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借助“法治教育基地”平台,开展进校园活动14次;举办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工作,发出检察建议10份。1名干警被共青团西安市委评为“优秀团干部”。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该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公开载体和平台,公开程序性信息462条、法律文书322份,重要案件信息41条;通过各类宣传方式,全面展示检察工作成效和检察队伍形象。

此次满意度调查结果,既是人民群众对高陵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高陵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实现“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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