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红让农民乐开花 全区2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40849人共分4114.4万元
1月13日上午,高陵区姬家街道杨官寨村村委会大厅里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该村2019年集体收益分红大会正在热烈而有序地进行,在场的村民们紧握被珍视为“活资产”的股权证书,激动地等待着被点名叫号,幸福与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当天活动现场共分红2043.8万元,其中,3984名正式社员股东分红1992万元,每人分红5000元,新增的518名未转正社员股东分红51.8万元,每人分得1000元,看着手里的“真金白银”,大家笑得合不拢嘴。“这已经是村上连续第10年分红了,我家总共5口人,这次分了25000块钱,比去年多了足足10000块哩,够咱过个洋火年咧!”杨官寨村村民陈社平激动地告诉笔者。
据了解,杨官寨村早年因泾河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被征地5500多亩,只留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73亩。如何激活这273亩土地资源,带动群众发家致富?高陵区委、区政府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指导该村依托“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政策优势,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着力以抓改革,促“三变”为指引,加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杨官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建立并壮大起来,更为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经验。
去年以来,高陵区承借乡村振兴战略东风,抢抓被确定为“首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对象”和“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契机,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壮大路子,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持续用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富裕。2019年度,全区新增1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分红,分红人数40849人,分红总额达到4114.4万元。
强化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基础更夯实
着眼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高陵区专门成立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党建引领、项目推进以及资金管理3个业务指导组,累计解决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三产用地、区域规划等问题245个。同时,统筹实施“领头雁”培育、主阵地提升和“双培工程”三大工程,建立全区村级后备干部数据库189人,并依托全市首家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和94个乡村振兴讲习所,为全区37个试点村发展集体经济理思路、出点子、开方子、绘蓝图,累计开展各类特色专题培训468场次,培训人数18600人次,为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储备了队伍、创新了思路。
理顺机制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更规范
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理顺机制是关键。去年以来,高陵区紧扣“登记赋码资产移交”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等重点任务,制定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各级各类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的拨付程序、使用范围、监督管理以及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具体程序,特别是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事务分离、账务分开。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资产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扣好集体经济发展的“第一粒扣子”。
优化服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机制更健全
高陵区健全完善了以区级交易平台为重点,街、村交易站点为补充的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突出做好农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闲置宅基地、房屋的盘活利用。截至目前,累计交易额达到5.9亿元;土地流转10.8万亩2.34亿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667笔22800.07万元,其中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602笔21630.07万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65笔1170万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4宗347.3亩12678.2万元、集体经营性资产1笔金额100万元;完成2个集体项目招投标,标的总额达200万元。
创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壮大路子更多元
如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高陵区坚持规划引领、借力改革试点,依托田园综合体、共享村落、设施农业、三产服务业等,初步形成了四种发展模式。第一种是依托建设用地发展楼宇经济,如杨官寨村利用城中村、园中村区位优势,通过建设用地建设商铺,发展三产服务业;第二种是盘活土地资源联股联利联心,如张卜街道张家村将163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评估2999.2万元,与源田梦工场合股开发“田园综合体”项目,通过“保底+分红”模式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第三种是整合资源资产创新经营体制,如通远街道仁村整合农民零散土地62亩进行统一经营,依托周边旅游资源发展苗木花卉产业;之后一种是探索“村党支部+合作社+MAP”的土地托管经营,如张卜街道张桥村等村,按照“保底+分红”模式,着力探索具有高陵特色的土地托管模式,累计托管面积1000亩。
强化激励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更优化
分好蛋糕与做好蛋糕同样重要。带动群众致富,是壮大集体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在集体收益分配中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分配与积累的关系。高陵区制定出台《高陵区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收益分配的范围、原则和程序,确保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时,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允许并规范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从事高层管理的村“两委”等成员领取薪酬,解决了“想给不敢给,想拿不敢拿”的问题。
下一步,高陵区还将从金融支持、建设用地指标规划、政府小额工程商品服务采购、产业项目扶持、招商引资、税费减免等方面,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扶持,进一步发挥政策优势,做大产业规模,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形成示范效应,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总结,建立健全一套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完备制度体系,让更多老百姓享受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红利。孙记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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