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劝架” 涉嫌犯罪被判缓刑

三秦都市报 2019-10-12 02: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晴悦)“你俩一人提一把,往死里砍。”男子王某为劝两朋友停止打架,拿了两把菜刀出来,结果其中一人真拿过刀砍向另一方,王某因此由“和事佬”沦为“伤害犯”——近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王某持刀“劝架”,最终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去年某天,王某与4位好友在自己开的饭店吃饭喝酒。期间,尚某与张某酒后发生口角引发打架,被其他人拉开,后二人又到店外争吵,王某立即从店内拿出两把菜刀,对二人说:“这有两把刀,你们看谁能砍过谁!”

尚某遂用王某提供的菜刀将张某左侧面部砍伤,经司法鉴定,张某面部刀砍伤构成重伤二级。尚某因具有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办案检察官说,最初,王某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过失。但在本案中,王某持刀劝架,并向发生厮打的尚某和张某提供菜刀教唆二人互砍,其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且最终发生了尚某持刀砍伤张某,致其面部严重损伤构成重伤的结果,其虽辩解为劝架,但无论从其语言“你俩一人提一把,往死里砍”,还是从其向尚某提供菜刀的行为,都可看出,王某明知自己的举动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放任结果的发生,其应当预见到自己行为的高度危险性。

综合全案事实和情节,办案检察官最终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全案二人均具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某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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