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垃圾分类倡导绿色生活 高陵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高陵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广大干警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作用,近日,高陵区检察院通过多项措施大力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分类要求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桶和分类标识,实现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全覆盖。
领导重视,行动迅速。高陵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职责,统筹安排全院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督导与检查。同时,该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在会上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机关全体干警务必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投入院区、家庭、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活动中去。
强化责任,齐抓共管。高陵区检察院明确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各环节负责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各内设机构和全体干警参加为着力点,以食堂为重点,形成齐抓共管,互动联动工作机制。采取集中培训、多媒体宣传、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国家节约能源法、节能条例、垃圾分类知识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检察机关和垃圾分类投放的重要性。紧紧依托检察专网、大厅LED屏和机关手机信息、机关群体微信等,将生活垃圾分类意义、分类标准、分类要求以及倡导低碳生活、美化环境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干警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建立台账,加强督查。高陵区检察院集中购置了新型分类投放垃圾桶,在各楼层及楼前、楼后多点摆放,每组垃圾桶前挂设垃圾分类展板、设立《垃圾投放日登记表》,并绘制了全院垃圾分类投放点平面图在显要位置公示。同时,督查组建立台账,做到每天督导检查,每周汇总日登记表、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每个楼层每个部门设定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督导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让全院干警在垃圾分类工作上互相监督,养成自觉分类投放习惯,同时在楼梯、食堂等醒目位置张贴节能、绿色环保宣传图片,引导干警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绿色生活的良好习惯。
李怡松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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