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接过获奖牌匾。
本报讯(李玉龙)日前,西安市高陵区法院团支部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2018年度“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近年来,高陵区法院以党建带团建,焕发新活力。该院团支部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务实创新,积极开展团建工作。他们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团建活动,提升了团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增强了干警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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