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推进垃圾分类 建设美丽乡村

阳光报 2019-07-30 18:39 大字

记者孙建利

2011年,高陵区抢抓统筹城乡试点机遇,实行城乡一体化建设,在西安市涉农区县率先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街办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十九大以来,高陵区委、区政府更是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振兴、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突破口,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全面铺开”的总体工作思路,在全区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2017年8月,高陵区与陕西省环保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采取“风险共担、诚实守信、利益共享”的PPP合作模式。根据约定,企业将用三年时间建设20个生活垃圾处理站,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然后,企业通过对垃圾分类处理后产生的有机肥、陶瓷灰等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获得效益,最终实现长期运营。目前,落址通远街道何村、鹿苑街道上院村的两个垃圾处理站已经建立。经测算,通远街道何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示范点建设费用约335万元,每年运行费用约101万元(含人员工资、垃圾收集、设备运转等),可服务5000人;鹿苑街道上院村示范点建设费用150万元,每年运行费用约45万元(含人员工资、垃圾收集、设备运转等),可服务3000人。

预计到2020年底以前,全区生活垃圾将基本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生活垃圾“围村”等难点问题将彻底解决,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方效益共赢。

目前,全区已先后组织20批4000余村民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同时,还通过组建100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队伍,邀请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宣教员进校园为师生授课,引导群众“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习惯。

各辖区在收集垃圾过程中,采用村民简单易懂的“二次四分法”,即按“可烂”和“不可烂”对垃圾进行初次分类,“可烂”垃圾运送至垃圾堆肥房,经生物发酵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不可烂”垃圾按“能卖”、“有毒有害”和“不能卖”三种二次分类;“能卖”垃圾由再生资源利用公司有偿回收,“有毒有害”垃圾由区上统一收集处置,“不能卖”垃圾按“户分类、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的模式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在分类处理方面,建成的垃圾站运用“互联网+垃圾分类”新理念,引入新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利用物联网、互联网两网融合技术,将智能垃圾袋发放机、智能垃圾分类箱、智能垃圾分类可回收箱等三大硬件设备和云服务平台、微信平台有机融合,科学有效的实现了垃圾分类投放、回收的信息化监管。实现了试点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闭环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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