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法院执结一起涉财产刑案件

西部法制报 2019-07-25 00:50 大字

本报讯(岳锐敏)7月15日,西安市高陵区法院执结任某某、杜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任某某、杜某应缴罚金全部执行到位,并依法缴纳国库。

任某某、杜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系高陵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案,在地区影响很大。案件经过二审终审,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任某某、杜某作为案件主犯,被依法判处罚金。

7月12日,案件所涉财产刑依法移送执行局执行。鉴于涉恶案件的特殊性,高陵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提出要求,必须从政治高度出发,以最快速度将案件执行到位,院长张效海作了动员讲话。随即,高陵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商文博立即抽调精锐干警,组成“打财断血”专业合议庭,按照法律规定,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前往被执行人羁押地,逐一向被执行人详细释明法律规定,督促其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之下,7月15日,被执行人家属主动来到法院,代被执行人缴纳了罚金,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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