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弘扬社会正气 重拳“打伞”! 截至4月底 全省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1537件1954人
华商报讯(记者 郭魂强)昨日,陕西省委宣传部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成效有关情况。截至4月底,全省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22个、团伙451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1537件1954人。
省委书记省长指示批示80多次
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扫黑办主任黄超介绍,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和推进会,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对专项斗争作动员部署,并先后作出指示批示80余次。
2019年5月21日,省委书记胡和平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惩治各类黑恶犯罪。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先后到13个厅局级单位走访调研,研究解决行业治乱问题。
截至4月底,西安、渭南等5市共打掉了36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大批黑恶势力得到依法严惩。
立案查处办结涉伞人员44人
全省聚焦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省纪委监委先后查处了西安市高陵区张虎受到黑恶势力打击报复致残案、安康市汉滨区赵健案等多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以及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截至4月底,全省共侦办涉黑案件51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22个、团伙451个;破获刑事案件8962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967人;缴获枪支61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26亿元;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5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1537件195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37人,移送司法机关130人。共立案查处办结涉伞人员44人。
截至目前,全省立案侦办的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是前12年的总和,查办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团伙案件是前6年的总和。
陕西省首例涉“保护伞”涉黑案宣判
吴起县公安局两民警均被判刑3年
全省法院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5案803人
华商报讯(记者 郭魂强 宁军)昨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宣判的涉黑典型案例,包括:涉“保护伞”的吴起县闫宏伟涉黑案、韩召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张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安斌、段江、樊伟斌等恶势力犯罪案,郑功娃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
其中,陕西省首例涉“保护伞”的吴起县闫宏伟涉黑案件中,吴起县公安民警田韬、宗佰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廷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二审判处田韬、宗佰顺有期徒刑各三年。
据悉,截至4月30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犯罪案件9案135人,审结涉恶犯罪案件136件668人,审结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感的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件5067件。
记者从西安中院获悉,截至5月14日,西安全市法院受理黑恶犯罪案件43件279人,其中涉黑犯罪案件7件9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3件8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3件96人。
又讯 近日,省公安厅发布了西安蔡立等涉黑案、汉中汉台区余彦新等涉黑案、渭南蒲城刘金奇等涉黑案、安康旬阳何欢等涉黑案、铜川袁耀辉等涉黑案等5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陕西通报5起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开除党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
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西安市高陵区耿镇派出所原代理所长尤战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8年8月,尤战峰被开除党籍,12月被开除公职,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指挥中心原主任袁致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今年1月,袁致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汉中市南郑县公安局两河派出所原所长舒少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今年5月,舒少林被开除党籍,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延安市黄陵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刘世龙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问题。2018年6月,刘世龙被开除党籍,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铜川市耀州区原人大代表、坡头街道办华原村村委会原主任杨小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9年3月,杨小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华商报记者 任婷 郭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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