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阳光报 2018-12-06 02:12 大字

阳光讯(记者 刘金 文/图)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新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宪法宣传日,以此为契机,由高陵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组织的“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高陵”——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县门街举行。

高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兴利,区政协副主席谭胜利,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柱军及相关部门领导出席活动。

高陵区30余个单位和全区各街道参加活动,活动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展开。

高陵辖区各单位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工作人员为群众耐心、细致地解答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知识,解答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据统计,全区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6万余册,赠送法治宣传用品1.2万余份,接待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在广大公民的积极参与下,实现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新局面,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高陵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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