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作业 老师撕裂学生耳朵 西安市教育局: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零容忍”

三秦都市报 2018-11-29 03:25 大字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树立西安教育的良好行风形象,立足岗位,教书育人,西安市教育局11月28日公开通报今年以来发生的5起教师违反师德典型案例,希望广大教师高度重视,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用行动诠释人民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内涵及要求。

西安通报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莲湖区丰镐西路小学教师邢某,因本班一名学生未完成课堂作业,在批评教育过程中,动手撕拽该同学的耳朵,致其左耳廓耳后沟裂伤,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莲湖区教育局给予邢某警告处分。

案例二:灞桥区庆华小学教师陈某,因三名学生没有按时带来作业,让三名学生面向全班同学跪在讲台上约15分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灞桥区教育局给予陈某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停发其2017-2018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责令其在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作检讨。

案例三:高陵区草市小学教师陆某,对上课做小动作的学生体罚,致其手掌部肿胀;陆某还曾用同样的办法屡次体罚学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高陵区教育局党委给予陆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专业技术等级处分。

案例四:未央区方新小学教师张某,经常在班级群里发送不完成作业学生的小视频;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存在对表现不好的学生罚站、打脸、拧耳朵等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未央区教育局给予张某警告处分,并在全区教师大会上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9-10月份的月绩效考核奖励,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调离班主任及语文代课岗位。

案例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小学雅居乐分校教师贺某,存在对学生揪耳朵、扇巴掌等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长安区教育局责成该校严肃处理,学校举办方已按照程序解聘了校长和当事教师贺某。

对教师违反师德“零容忍”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广大教师要从这5起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认真学习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从制度上预防和杜绝各类师德师风失范和教师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要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常态化检查,加强隐患排查、问题梳理,强化警示教育,要在工作、生活上关爱教师,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关注关心教师的心理健康,采取有效措施疏导教师的工作压力,坚决克服“唯分数论”评价教师工作成绩的错误做法,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违反师德事件的发生。

明确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将追究管理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本报记者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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