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就楼市新政进行权威解读 单身能以普通家庭身份 申购摇号

西安晚报 2018-06-27 05:42 大字

6月24日,西安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西安市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6日,针对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市房管局做出权威解读。 为什么要保证刚需家庭优先选房 《通知》明确,在西安市限购区域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在摇号过程中,应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为先后次序进行,也就是优先保证刚需家庭的购房需求。 对此,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提出刚需家庭优先这个概念,是参考了成都、南京、杭州等摇号城市的普遍做法,主要是考虑刚需家庭对住房需求和购房需求的迫切性,所以优先保证刚需家庭选购。 另外,“刚需家庭”条件中的无房范围是指全市行政区域内,如果购房家庭在高陵区、鄠邑区等西安市非限购区域内有自有产权住房,则不属于“刚需”范围。 单身人士什么情况下才能购房 《通知》明确,刚需家庭应符合这些条件,即: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无住房转让记录;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 对此,该工作人员解释说,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不在刚需家庭之列,并不是说单身人士就没有购房资格,只是说未婚的单身不属于刚需家庭的优先摇号范围而已。此次规定的刚需家庭的概念,主要是指已婚人士,主要考虑是三口之家或者是要二胎的四口之家,对住房的需求往往会更强烈一些,所以在政策上倾向于已婚人士。 如果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凭毕业证和学位证就可进行公租房申请和入住;其他单身人士购房的话,可以继续以普通家庭的身份进行申购摇号。 如果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6个月内将不再接受其填报意向登记信息。因此,该工作人员建议购房人在进行意向登记前,充分考虑项目的户型分布情况。 新政出台前已经申购了住房的 企事业单位是否可以继续购房 此次楼市新政特别明确,暂停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那么如果在新政发布之前已经申购了住房的企事业单位是否可以继续购房? 该工作人员表示,发布这一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新政发布之日前如果有付款凭证的话,则可以继续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但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并没有付款或者只是正在洽谈相关手续证明材料的,则暂停其住房购买手续即购房资格。 为何在限购区域 建立住房意向统一登记平台 新政要求,西安房管部门在限购区域建立了住房意向统一登记平台,目前该平台已经上线。 该工作人员表示,建立一个统一的购房登记平台,购房群众可在市房管局的官网上查看项目的公示情况,并直接在官网上进行登记。主要是为了防止开发企业挑选客户,设置全款优先、拒绝公积金等不利于购房客户的条件。 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成都和西安等少数城市采用这种方式。和以往市房管局在购房网签备案时才介入不同,有了这个平台后,房管部门可以从购房登记时介入,方便全程进行相应地监督管理;同时还可以实现购房者、开发企业和房管部门三方的信息互动,避免开发企业设置购房门槛。 记者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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