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8〕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于高陵区鹿苑大道以西、上林三路北侧,地籍编号610126202006GB00010,净用地面积33273.37平方米(折合49.910亩,不含代征路0.168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
宗地符合配建租赁型保障房条件,项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规定执行,竞得人须按照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实物配建租赁型保障房。
出让宗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定最高限价,当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停止拍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23日以后登陆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万元。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28日下午4时前提交竞买报名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申请截至时间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均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4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3月1日下午3时在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大厅(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1楼)举办。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王宏86922983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闫银辉86787046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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