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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今年年底前将对120个村完成清产核资和改革试点任务 让农村“沉睡”的资源“活”起来

西安晚报 2017-07-29 11:02 大字

清产核资

东方IC供图

本报讯(记者赵辉)昨日记者从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获悉,今年下半年开始,西安市将选择120个村进行清产核资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预计到2021年年底前,西安市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2015年以来,西安市高陵区整体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沣东新城和平村、蓝田县董岭村等部分村级组织也相继开展了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普遍比较薄弱,一些地方集体资产底子不清、权属不明,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得到有效盘活,农民还不能很好地分享收益。

近日,《西安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标志着这项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源,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当前急需推进的重点是,明晰经营性资产的权属,推进确权到户和股份制发展,将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化、明晰化、市场化,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的股份权能,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据悉,改革将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市选择120个村进行清产核资试点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今年年底前完成清产核资试点和改革试点任务。2018年继续扩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2019年起,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改革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集体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202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各区县、各镇街将组织力量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同时,还将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农村集体资产等流转交易,促进农村资产有序流动。积极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试点,充分体现农民当家做主的权益。

同时,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利用集体资产资源优势,按照市场化的经营理念,积极寻求合资合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对“四荒地”、机动地、养殖水面等进行集中开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打造农、文、旅结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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