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购房资格却通过中介买房 中介承诺的9万元退款难兑现

三秦都市报 2022-04-15 17:45 大字

最近,市民高先生向三秦都市报热线反映,今年3月,他通过21世纪不动产(韦曲北街店)购买二手房,缴纳了中介费和定金9万多元。由于经纪人疏忽,签订购房合同后,才发现自己没有购房资格,尽管按照合同约定应该退还中介费和定金,但至今拿不到应退的费用。

高先生介绍,之前他在长安区先后购买了两套房。3月1日,他通过一家中介售卖位于紫荆花园小区的一套房,并想在小区内换一套更大的房子,便通过21世纪不动产(韦曲北街店)的经纪人看房,最终选中了小区内一套二手房。

“3月30日线上签约的时候,我售卖的那套房对方还在贷款阶段,交易没有完成,因此我暂时没有购房资格。卖家不愿意等时间太长,中介就劝说过户只是时间问题,等待时间可以协商。最后我们三方把时间确定在4月18日,并且在合同中约定,若到时候不能取得购房资质,三方无责解除合同,定金和中介费如数退还。”高先生说,4月2日他从朋友处得知,居民家庭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而自己在西安落户仅1年,按照政策,名下只能有一套房产,他便赶紧联系中介告知情况。

“中介查询后确认是他们的疏忽,也答应退还之前的定金。4月7日,我去中介签了解约书,中介说要等卖家签了字才能给我退钱,但是卖家一直没有签字,至今中介费和定金都没退给我。”高先生说,自己缴纳了90600元,其中40600元是中介费,5万元是给卖家的定金。

4月13日,21世纪不动产回复记者称,签约时客户有一套房卖出正在平台交易(等待放款中),所以就在合同中约定2022年4月18日前彻底取得购房资格,若不能取得,三方无责解除合同,定金如数退还,中介退还客户全部中介费。同时,在《政策告知确认函》的“本市户籍落户时间至今”一条中选择的是“满三年”一项。目前,他们已经协调在4月15日三方进行协商解决此事。

不过,高先生并不认可中介的说法,他表示,签约时条款选项都是中介填写,期间主要核实了他本人的银行流水、信贷情况等,但并没有询问过他在西安市落户的时间,“4月13日他们客服人员联系卖家,卖家还是不愿意退定金,认为是我隐瞒落户时间,还要找我赔偿。”

4月14日,21世纪不动产联系记者称,经过沟通高先生欲将目前名下的房屋以赠与的形式“出售”,拥有购房资格后可继续进行此前二手房交易,预计需要4个工作日左右。

对此,高先生表示,自己最终目的还是想要换新房,之前的确提出过这样的方案,不过具体细节还要等三方协商后才能确定。

本报记者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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