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 通报6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三秦都市报 2021-12-24 03: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晁阳朱娜)12月23日18时30分,西安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当月6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为此,公安机关借助本报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从自身做起,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进入疫情防控以来,西安市公安机关对各类涉疫案件进行了快侦快处,并严惩和依法打击,查处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案件一:张某涉嫌袭警案。12月18日,张某在莲湖区大庆路核酸检测点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出警民警在对其劝阻时,张某用拳脚击打民警,致民警受伤。公安莲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涉嫌袭警罪对张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二:周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12月15日,周某为自己进出方便,用剪刀破坏长安区郭杜街办南小张村村口疫情防控封闭围挡。公安长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周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件三:杨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1日,杨某驾驶车辆途经长安与蓝田交界处疫情防控卡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强行闯卡。蓝田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件四:姜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12月21日,姜某进入小区时不遵守防疫工作规定,在小区门口吵闹,扰乱公共秩序。公安碑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姜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件五:王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1日,长安区滦镇街办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期间,村民王某未佩戴口罩与排队人员近距离交谈、接触,不听劝阻并撕扯工作人员防护服。公安长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件六:杜某、李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2日,杜某、李某违反防疫工作规定,擅自翻越朱雀大街与南三环十字疫情封控围挡,被民警抓获。公安雁塔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杜某、李某警告处罚。

新闻推荐

西安助老叫车热线开通啦 老人拨打95128 叫车更方便 这是陕西省开通的首个助老叫车服务热线 近4万辆出租车网约车24小时待命,客服人员全程跟踪服务

12月15日上午,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在西安“的士广场”举行“95128助老叫车热线开通仪式”,标志着陕西省首个助老叫车热线正式...

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长安区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