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今冬供暖 阴雨持续气温低迷,“暖消息”来了 西安十余所学校今日提前供暖
持续阴雨天气令气温一再走低,家长们开始担心教室太冷影响孩子们学习。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集中供热单位秦华热力从10月14日开始点火,今日正式给西北工业大学阳光城分校、陕师大碧桂园凤凰城小学、西港高级中学、沣东第四小学等十余所学校提前供暖,这些学校教室温度将达到最低18℃的供暖要求。
据秦华热力集团运行中心总经理魏飞飞介绍,一方面由于这些学校地处偏僻,温度较低,提前供暖能给学生们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学习环境,往年都是11月1日提前供暖,今年考虑到最近降温剧烈,提前到10月15日供暖。另一方面秦华热力采用的是分布式集中供热方式,可以灵活掌握供暖的时间,气温降低了就可以提前进行供暖。据了解,这已经是秦华热力连续第六年给中小学校提前供暖。
目前西安市规定的集中供暖日期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该规定已经实行了十多年,在2010至2020年间,仅有一年提前到了11月10日,但是每年从11月1日开始,温度就已经降低,群众对于提前供暖的呼声逐渐开始高涨。业内人士称,相对于数百个小区共用大管网的传统高成本供热方式,近年来兴起的分布式集中供热更具灵活性,可以快速实现为用户提前供暖。华商报记者 李琳
暖气的烦恼
一半用户暖气不热 才给退费?
长安区智慧城小区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供暖合同条款引业主质疑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智慧城小区业委会反映,在处理上个供暖季的退费问题时,他们拿到了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的供暖合同,发现合同上居然给退费凭空增添了一道障碍——只有在热力公司原因致使小区用户50%以上用热不达标且持续时间24小时以上时,才能进入退费程序。
>>业委会
160户业主存在退费问题
10月14日,智慧城小区业委会负责人许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有3200户业主,今年元月成立了业委会。小区从去年开始属于供热直管到户,针对业主们反映暖气不热的情况,业委会多次与热力公司交涉,1月17日还给热力公司发函,同时向社区、街办、住建局等部门发函反映,但直到现在新供暖季将至,业主们还没拿到退费。最近热力公司又张贴布告,开始收新的供暖费了。
许先生说,业委会在业主群里征集不达标情况,初步统计了160户,一部分业主有热力公司的测温记录单,有8℃、10℃、12℃、13℃、16℃等,都是没有达到18℃的要求。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热力公司应该在6月30日前完成退费事宜。但6月中旬他们找热力公司时,还是各种理由,之后更是没了消息。老问题没解决,现在又收费来了,业主们很有意见。
>>新发现
供热合同“附加”了退费条件
许先生告诉记者,为了推动此事的解决,业委会最近找小区物业负责人从其总部拿到了供热合同复印件,仔细一看,发现了不合理条款。
在许先生提供的这份供热合同复印件上,甲方为西安新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西安市长安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签约时间为2019年8月,合同期限从2019年到2024年,长达5年。合同在第五条违约责任中约定,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一款,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小区用户50%以上用热不达标且持续时间24小时以上时,由乙方核定不达标用户面积及时间,乙方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的退费标准向业主退还相应的热费。同时约定,有业主擅自改变居室结构等12种情况造成供热质量不达标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业主们认为,西安市供热条例清晰地规定了不达标情况下的退费具体标准,热力公司在条例之前“附加”了50%用户不达标的前提条件,这是霸王条款,极不合理。
>>记者调查
双方当事人均称记不清了
就此事,华商报记者联系了新知物业当时签合同的工作人员,对于50%以上不达标才退费的条款,其表示没印象了,说当时是热力公司的制式合同,直接就签了。
长安区新区热力公司方面的签约人员则表示,因为是去年的合同,自己也记不清具体内容,但在具体退费过程中,是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执行的,业主有热力公司测温记录就可以按照规定退费。
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向长安区燃热办进行反映,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回复称,智慧城小区已为8户业主进行了退费,退费必须有热力公司测温的记录单。关于合同条款是否合理的问题,不在住建局的监管范围内,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律师说法
供热企业减轻了自身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35条明确规定: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室温达到规定标准,并根据供热用热双方确认的不达标天数,去除基本热费后,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也就是说,只要供热温度出现上述情况,用户就有权要求退费。而本事件中,该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与上述法律规定相比,供热企业明显减轻了自身的责任,缩小了业主的权利,如果该合同条款系供热企业单位提供的,涉嫌霸王条款。华商报记者 李琳
天然气没调价 暖气费为啥要涨两毛?
碑林区伟业大厦部分居民疑惑,物业称调整后仍包不住供暖成本
“天然气没有涨价,为啥供暖费要涨价?”10月14日,家住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伟业大厦的部分居民向华商报反映,今年冷得太快,大家都盼着暖气,可物业贴出通知今冬供暖费每平方米要涨价0.2元,令人不解。
居民告诉记者,大厦是16层,有几十户居民住宅,也有商业办公用房。大厦建成有20多年了,是自备天然气锅炉供暖,每天供暖十几个小时,晚上冷得人要开空调,但暖气价格收的是每平方米5.8元,和市政24小时供暖一个价格,就这种情况还要涨价,大家不理解。“也从来没见公示过暖气费用收入和支出,感觉就是本糊涂账。”居民们认为,合理调价可以,但希望是24小时供暖,不要晚上让人挨冻,同时应该每年将暖气费收支公示,公开透明,让人一目了然。
伟业大厦物业在通知中称,参照小区自备锅炉用气价格2.07元/立方米,伟业大厦住宅区供暖锅炉按照实际运行时间核算后,今冬供暖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进行调整:居住户调整为6元/平方米·月,办公户调整为7元/平方米·月,时间从2020年11月15日起执行。
针对此次调价,伟业大厦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该大厦是综合楼,有商业有居住,买天然气时只能购买商业用气,价格高于一般居民小区供暖用气价格,因此,供暖成本高。大厦有居民户60户,其余都是商业和写字间,共148户,供暖时间是从早6点到晚11点,每天17个小时,即使今年居民户调整2毛钱,商业户调整5毛钱,仍然包不住供暖成本,只能靠其他商业收入来弥补。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一直是入不敷出,因此也没有进行过供暖费收支的公示。
据了解,西安自备锅炉供暖小区不在少数,已经逐步开始进行供暖收费等相关事宜。根据此前西安市物价局明文规定,供热单位在向业主收费前,须将供热价格方案在小区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供热价格、每天供热时间及供热时段等。采暖期结束后,供热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向业主公示热费收支决算情况。华商报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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