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0年高中阶段相关招生政策问答
问:西安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阳光招生、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让每个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问:普通高中录取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答:高中阶段招生坚持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的做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
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下达要求是什么?
答: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去年实现职普比4:6的基础上继续巩固落实政策要求。根据普通中学有关建设标准,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应控制在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问:西安市定向生招生有哪些举措?
答:落实省教育厅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提质学校和创优学校的初中倾斜,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享受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
从2020年起,西安市定向生审查实行区县教育局和纪检部门双签字机制。
问:五区二县省级示范高中能在城六区跨区招生吗?
答:2020年,西安市探索实施五区二县省级示范高中跨区域招生,五区二县省级示范高中可在城六区招生。
问: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如何设置?
答:2020年,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
五区二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问:考生如何就读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等?
答:全市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采取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或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问:普通高中录取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考生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还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
问:2020年西咸新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如何组织管理?
答:2020年西咸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由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按原行政区划组织实施,西咸新区要协助做好过渡期内的考试招生,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西咸新区要加快教育资源布局建设,2020年上半年完成教育考试机构、标准化考场等建设和评估验收等工作。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等所辖区域初中学业考试工作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随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进行。
问:国际港务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等开发区2020年所辖区域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如何组织?
答:国际港务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等开发区教育管理专项移交后,各开发区所辖区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原所属行政区组织实施。
各开发区考试招生工作设置过渡期,原则上过渡期为一年,过渡期内加快开发区教育资源布局建设,建立教育考试机构,建设考务指挥中心、标准化考场、保密室等,确保2021年考试招生工作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问:高一新生如何建立学籍?
答:普通高中学籍建立严格按照《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进行,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学生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问:在加强学籍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各区县和开发区应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各区县和开发区、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区县和开发区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秋季开学后,各区县和开发区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组织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
记者刘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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