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 西安市公开招募 26名银龄讲学教师
本报讯(记者马相实习生朱家乐)记者7月9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为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市教育局日前发出《关于公开招募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教师的公告》,全市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26名。
此次招募的26名银龄讲学教师包括长安区8人、鄠邑区2人、蓝田县6人、周至县10人。招募对象为优秀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招募条件为,年龄不超过65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本学校聘的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招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招募程序为,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讲学教师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上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等。
讲学教师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受援区县教育部门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区县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止,报名地址在所在区县教育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科。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受援区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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