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宣判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获悉,2月14日上午,长安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快立、快审、快判一起暴力抗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件。被告人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这也是陕西宣判的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4日16时许,被告人杨某某在出小区大门时,因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未佩戴口罩,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与小区物业和包抓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后又与一名在场业主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辖区派出所2名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准备将杨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时,杨某某仍竭力反抗、拒不配合,用拳头击打民警王某某面部,致民警面部受伤。随后在群众协助下,杨某某被控制。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经过紧锣密鼓的加快建设,主体建设任务将于今日基本完成。记者获悉,市公共卫生中心在继续完善各...
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长安区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