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为村集体谋福利 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敲诈施工方
以施工单位在自家村组施工为由,利用其村组组长身份,借口为村集体谋福利,多次纠集他人阻拦工地施工,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昨天,以孙某均为首的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均、孙某波、孙某强、孙某涛以及孙某(在逃)等人,经常性纠集在一起,在长安区韦曲羊村当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形成了以孙某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查明,2015年7月初,孙某均纠集被告人孙某波、孙某成等人,前往航天基地504所左某的施工工地,以左某施工工地原属羊村四组土地为由,以其村组长的身份阻挡工地施工,向左某索要钱财。
当晚,左某为保证工地施工不受影响,被迫同意孙某均等人提出的给其1.5万元的要求,并现场给孙某均现金1万元,孙某均拿到钱后带人离开工地现场。2015年7月下旬,孙某均、孙某成等人又向左某索要剩余钱款,左某无奈将剩余的5000元交出。孙某均则将此次敲诈所得1.5万元,分给了案发当晚参与拦挡工地施工的人员。
2016年7月下旬,孙某均再次伙同孙某波等人,前往航天基地席某的施工工地,以同样理由阻挡施工。后经现场调解,孙某均等人离开。
之后,席某约孙某均商谈解决拦挡工地施工一事,当天,孙某均带领孙某波与其在电视塔附近一茶楼见面。孙某均向席某提出要承揽该工程,但自己又无施工机械,后向席某提出不参与施工也可以,要求其给自己拿一部分钱。最终,席某迫于无奈,现场给了孙某均现金3万元,孙某均拿到钱后分赃。
2017年5月中旬,孙某均等人又以上述手段,迫使被害人吕某拿出1万元现金后分赃。
公安机关还查明,2016年11月10日9时许,被告人孙某波等人还到航天基地航新路市政工程工地,以该工地土地尚未卖出为由,阻挡施工车辆进入,导致工地停止施工,后报警。当时,公安航天分局依法对此事进行了处置,还曾对孙某波等5人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均、孙某波、孙某强、孙某涛、孙某斌、孙某成、郭某萍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阻挡他人工地施工为威胁,向他人索要钱财,其中被告人孙某均、孙某波、孙某强、孙某涛犯罪数额巨大,被告人孙某斌、孙某成、郭某萍犯罪数额较大,该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截至记者发稿前,庭审仍在继续。案件将择日宣判。
文/图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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