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以“牛皮革” 充当“头层牛皮” 买家索三倍赔偿获法院支持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到来,大家在疯狂购物的同时,也要睁大双眼,警惕落入消费陷阱。网购中遇到夸大宣传、买到假货等消费欺诈,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呢?“双十一”前夕,长安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算是给大家提个醒。
2019年1月,向某在天猫网站浏览皮衣时,被一家店铺销售页面描述为“头层牛皮真皮”材质的皮衣所吸引,遂支付1380元购买了该商品。收到货后,向某却发现该皮衣的水洗标签上标明皮衣材质为绵羊皮,与宣传的“头层牛皮真皮”材质严重不符。向某认为店家的行为系消费欺诈,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遂将某服饰公司与天猫公司一同诉至长安区法院,要求某服饰公司退回货款1380元,并赔偿其三倍损失,被告天猫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就投诉处理不力向其道歉。
开庭后,某服饰公司未到庭应诉,但向法院邮寄提交了一份书面答辩意见。辩称向某所诉皮衣标签牌标明绵羊皮,不排除向某收到皮衣后自行换改的可能。并向法庭提交一份浙江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被检测皮衣面料材质为牛皮革。同时,表示愿意给向某退货退款,承担退货产生的运费。
长安区法院经依法审理查明:头层牛皮由又密又薄的纤维层与其紧密连在一起的稍疏松的过渡层共同组成,具有良好的强度、弹性和工艺可塑性等特点。牛皮革则只有在喷涂化工原料或抛光后才能用来制作皮具制品。两者之间差异较大,被告某服饰公司所销售的皮衣实物与宣传不符,构成欺诈,应当依法退还原告货款1380元,并赔偿商品价款三倍赔偿金4140元。被告天猫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已依法准确提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被告某服饰公司的信息,履行了应尽义务,故原告要求被告天猫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
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后,由于被告某服饰公司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记者张志杰通讯员魏国悦刘岩
延伸阅读
网购遇假如何索赔?
“假一赔三”有法可依
办案法官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过,在以下三种情形下消费者才可起诉网络交易平台:一是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二是虽能提供信息,但网络交易平台对消费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诺;三是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则消费者可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上述三种情形之外,消费者只能要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应慎重选择交易对象,尽量选择信誉好、安全性较高的交易平台或网店购物,注意识别虚假信息,妥善保管好电子购物单据、记录交易流水清单号等证据,避免因证据保存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维权时缺乏有力证据。同时,法官也提醒网店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记者张志杰通讯员魏国悦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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