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还钱 点赞 法官巧用妙计促执行
本报讯(记者张志杰通讯员张为华)旅游公司购买家具时,不慎向张某经营的家具经销部多付了9万余元,张某却将钱据为己有,不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还隐藏得无影无踪。长安区法院执行二庭法官以购买家具为名“请君入瓮”,顺利执结这起因重复付款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
2016年12月,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与福建人张某开办的家具经销部签订了家具购销合同,约定总价款230990元。同年12月23日,该旅游公司转账给张某的家具经销店账户预付款92396元。家具配送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2017年1月17日,由于旅游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又向张某经营的家具经销部转汇230990元。旅游公司发现多付后要求张某返还,张某以多付款已经被中间人领走为由,拒不同意返还。长安区法院判决要求返还后,张某既不上诉,也拒不履行。后旅游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发送执行通知和传票,但张某拒不申报个人财产,且拒不到庭。经查询,张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员电话联系张某,其态度嚣张,称法院判了也不会退还。后执行员到其家具经销部寻找张某,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执行员再次拨通张某电话,好言相劝,张某则称已回福建,让执行法官到福建找他。无奈,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然而三个多月过去了,张某依然拒不履行。
为确定张某的实际住所地,执行员谢辉请示使用“天眼”系统查询张某的行踪轨迹。经查,狡猾的张某并没有返回福建,而是长期在西安经开区一带活动。了解到张某的行踪后,执行员两次前往经开区寻找张某,都扑了空。附近商户也只知张某是送家具的,不知道其姓名和住址。公安部门协助布控,几个月过去了也无结果。
9月23日记者了解到,经过反复研究案情和推测被执行人性格心理,执行员谢辉灵机一动,用自己的手机拨通张某电话,称:“有朋友推荐说你这里卖的红木家具不错,我在航天城附近有套新房,想买套红木家具,但不知尺寸,你能帮忙过来设计一下吗?”听说有生意送上门,电话另一端的张某立即答应第二天下午在约定地点见面。
翌日下午,执行员谢辉带两名法警前往约定地点等候。在隐蔽守候3个多小时后,对方终于来电了。见到正在通话的张某,谢辉立即指令法警进行控制,在核对张某身份后将其带回法院。
起初,张某仍情绪激动不愿履行,执行人员遂决定依法对其实施拘留。在法律震慑下,张某当即表示想办法履行。当晚10时许,张某家属将全部案款打到法院指定账户。第二天,申请人领款后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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