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变“村霸”强收“管理费” 长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庭审现场
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却长期纠集他人插手村内工程项目,阻拦施工,强揽工程,向企业及个人强收“管理费”,攫取非法利益。9月10日,长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长安区滦镇街办西留堡村原党支部书记韦某某、原村监委会主任刘某某等人被指控先后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涉及敲诈勒索等两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韦某某以长安区滦镇街办西留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身份,长期纠集该村党支部委员兼村监委会主任刘某某、村监委会委员高某某、村民杨某等人,打着村委会的幌子,以开具介绍信方式指示刘某某等人与工程施工方协调,长期插手西留堡村地界内的工程项目,为阻挡工地施工,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外单位或人员凡在西留堡村地界内施工的工程项目,均要征得韦某某同意,否则工程将无法顺利施工,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4人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另外,韦某某还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指控实施了3起犯罪事实
记者注意到,起诉书显示该恶势力实施的犯罪事实有3起。2017年10月,韦某某以西安市第一住宅建筑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项目部在西留堡村土地上施工为由,向该公司多次提出承包土方工程及收取高额管理费等无理要求,遭拒绝后,韦某某等4人于2017年10月23日至26日,多次到工地阻挡施工,并明确告知施工方,在没有与韦某某协商好的情况下不允许施工,同时,使用挖掘机等机械挡住施工机械,迫使工地停工。
2017年5月,西安银河电力电子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中标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10kv双电流供电改造项目。韦某某以该项目施工需要经过西留堡村土地为由,指使刘某某、杨某等人阻挡施工,迫使施工方与韦某某协商。在协商过程中,韦某某要挟施工方缴纳50万元管理费,否则工程不能顺利施工。2017年8月15日,对方被迫以卫生治理费名义向韦某某指定收款人处缴纳人民币8万元。
2017年年底,张某在自己租用的西留堡村地上改建厂房,韦某某得知后以不允许外村人在西留堡村建门面房为由,指使刘某某、高某某、侯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向张某索要“协调费”,并阻挡施工。张某不同意,韦某某便以村委会名义开会决定让张某缴纳5万元,表示交钱后村干部不再阻止其施工。2018年3月18日,张某被迫缴纳“协调费”5万元。
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
9月10日上午,长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并由院长周新军担任审判长,对该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长安区基层干部、群众300余人参加庭审。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寻衅滋事犯罪,韦某某等4人表示无异议,但就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指控4人均提出异议。韦某某称其所收钱款是施工方主动送给他的,自己也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随后,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经过8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文/图记者张志杰实习生尹渊榕
新闻推荐
近日,西安山行慈善公益中心志愿者、长安汉唐书画院王辉院长等一行5人,赶往西安交大一附院长安区医院看望在消化内科治疗的...
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长安区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