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记者拓玲
教育是国之大计,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最大民生。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审议,就西安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就大家关心关注的教育问题,积极向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发问。
市教育局:
四年计划新改扩建603所中小学幼儿园
张宁委员首先向市教育局局长姜建春发问:“近年来,西安教育备受社会关注,特别是义务教育工作在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视察和接到群众反映,教育均衡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教育均衡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和矛盾是什么?”
姜建春表示,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矛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学位供给上的结构性矛盾。尽管全市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总量充足,但区域之间还不够平衡,其中个别开发区学位供给紧张。二是资源配置上的均衡性矛盾。在学校建设、教师队伍、设施配备、财政投入等方面,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仍有差异。三是教师队伍编制上的供需矛盾。按照师生比小学1∶19、初中1∶13.5的要求,全市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编制还有缺口。四是应试教育上的择校热矛盾。国家强调推行素质教育,提倡学校和教师为学生减负,而很多家长仍然倾向给孩子加负,其中的重要目的在于择校。
原因是在前些年的工作中,一是规划滞后,全市教育设施规划仍有不足;二是保障不足,土地、资金、编制等保障还有欠账,其中居住小区教育设施配套问题历史欠账较多;三是体制不顺,西安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体制多元,整体来看较为复杂;四是机制不活,尤其是公办学校人事管理机制不活,在用人、考核、奖惩等方面还缺乏更多主导权。
张宁委员继续问道:“各区县义务教育存在不均衡问题,个别区域义务教育配置和其他区县有很大差距,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属地管理,作为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何指导和工作思路?”
姜建春表示,一是落实责任,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进一步夯实区县政府和相关开发区主体责任;二是落实规划,按照西安市已经印发的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到2021年的四年里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603所中小学、幼儿园;三是落实建设,按照政府投建、项目配建、社会参建等多种方式加快项目学校建设;四是落实政策,主要举措包括落实《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提升公办中小学办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稳妥实施入学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好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政策;强力推进“名校+”“名师+”工程等;五是强化保障,重点是加强资金投入、土地供给、教师编制及待遇落实等方面的保障。
市教育局:
全市义务教育工作重点是“提升公办、规范民办”
针对“公办学校学区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新建学校办学事项的审批权是否在教育局,依据什么条件来划分公办、民办?”提问。
姜建春表示,义务教育学区划分主要考虑学区内学龄人口数量、分布及学校布局和规模,总体原则是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按照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化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进行招生报名。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城市人口分布动态变化,原来划分的学校可能承载不了学区内现有生源,因此有时只能做到相对就近。
义务教育学校审批按照市县(区)分权限划定,其中小学由区县或经授权的开发区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由市教育局审批。区别公办、民办学校办学性质主要由举办者以及举办资金的性质来决定。其中,民办学校一般由出资举办者提出办学申请,由审批部门根据区域教育布局规划、国家办学标准和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依法审批。《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主要监督规范办学、招生、收费和教育教学管理。按照法律规定,对民办学校实行鼓励支持、严格规范并举的原则。就当前来说,全市义务教育的工作重点是“提升公办、规范民办”。近年来,西安市审批举办民办学校更加严格慎重,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办学主体责任,防止民办学校占比过大。
市发改委:
调整和制定36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9月1日起执行
张刚胜委员向市发改委发问:“请问咱们发改委是如何指导和支持教育部门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近两年来审批了哪些涉及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最近网上流传西安市要在9月开学季调整36所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标准,请问是否确有其事,咱们是如何开展教育收费标准核定工作的?”
市发改委主任邢欣表示,近年来,市发改委共争取中央投资4205万元,省上基金投资2050万元,落实市级配套资金9000万元,周至、蓝田、高陵、未央、新城等学校改造提升项目推动顺利。市发改委已将义务教育发展和改革任务纳入到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将专门制定教育发展规划。
针对网上流传西安市要在9月开学季调整36所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标准一事,邢欣表示,36所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是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定价目录》和《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设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管理权限、定价依据等要求,开展受理和审核的。为确保本次调价工作科学、合理,市发改委在对学校进行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民办学校校长座谈会,听取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还专程赴成都、郑州等兄弟城市考察学习民办教育收费情况。
按照规定,学校的学费、住宿费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三个学年。每学期学费标准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调幅原则上不超过35%;每学期学费标准在3000元以上的,调幅原则上不超过25%。此次调价的36所学校,其中25所7年未调整学费标准,5所8年以上未调整学费标准,最长的达到13年,均符合要求。学费标准调整的31所民办学校(其中义务教育学校28所),涨幅控制在16.7%-25%,符合规定。同时新制定5所民办学校学费标准。本次调整和制定学费标准自2019年9月1日执行后,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对9月1日新入学学生按新标准执行。市发改委也要求,各校开学后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出新的收费标准,让群众明明白白去消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从严管控城市新区规划加快研究农村学校遗留问题
“2018年在调研中心城区基础教育中我们发现,主城区特别是一些开发区未严格落实新建或改造居民区同步规划相关政策,导致中小学校布局规划不到位,遗留欠账严重,部分群众对无法就近入学反映强烈。请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当前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布点规划情况如何?针对部分区域应规划而未规划配建公办中小学校情况将如何解决?”牛犁委员发问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冯涛表示,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尤其是2018年之后,一直在做教育规划补短板工作。目前,按照规划程序,符合配建中小学校条件的,都已配建学校。按照1500户以上应配建幼儿园的规定,2017年至今,规划部门已在145个小区配建幼儿园83个。但由于大西安近年飞速发展,人口不断向城市新区涌进,目前矛盾重点是学校结构性失衡而非总量不够。冯涛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对城市新区从严管控,该配建学校的一定要规划配建到位。
白世峰委员同样发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他问道:“据初步统计,西安市农村中小学基本75%左右没有土地证,这是三级办学两级管理时期历史遗留问题,现在学校在实施新建和扩建时,因无土地证不能进行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等工作,严重影响了学校建设项目实施。请问对于历史遗留的农村学校未办理土地证问题考虑如何解决?能给出时间期限吗?”
冯涛表示,由于过去管理不规范造成的问题,他们将慎重研究。对于农村学校新建扩建,冯涛也调查研究过,他说:“以长安区为例,286所中小学,目前有181所招不满学生。原因是村上孩子想往县里走,县里孩子逐步向西安城区集中。由于生源萎缩,本着土地集约节约管理,还不能盲目扩建。”对于该问题,冯涛表示将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把三级办学两级管理遗留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一个月之内拿出调研问题清单,给白世峰委员专题报告,共同研究解决对策。
此外,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建委等部门也逐一接受委员问询。问询尾声,副市长徐明非作表态发言。他说,对于委员们提出的问题,政府将全面认领、认真梳理,系统研究,尽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生导向,以人大问询为契机,加快解决义务教育不均衡问题,推进西安市教育环境持续改善,办好新时代西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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