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旧政失效新政还未发布 上路还是不上路摩托车有点烦 专家建议缩短政策“衔接期”

西安日报 2019-07-24 02:04 大字

禁摩政策失效后,城区道路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不佩戴头盔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 郝钟毓 摄)

■首席记者轩辕杨子实习生赵启文

“路上的摩托车明显多了,现在西安不禁摩了吗?”随着不少摩托车开始上路,购买摩托车的人增多,交警部门开始接受办理摩托车上牌、摩托车驾照考取等业务,不少市民提出这样的询问。

西安虽然没有明确下发文件表示禁摩政策已经取消,但2017年底西安市发布“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规定2012年8月31日前发布的西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这也就意味着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中的禁摩规定失效。

禁摩规定失效,新规定还未发布,在这期间,西安的摩托车重新开始进入二环三环道路行驶并进行该有的业务办理。对于这样的现状,以及未来是否有什么变化?记者也走访多方,了解到不同的声音、顾虑,以及律师、专家的不同建议和观点。

西安的“禁摩令”始于2000年。随后,禁摩文件历经多次调整。直到2017年西安市依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有效性一般不得超过5年”的规定,对执行超过五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打包清理,集中宣布失效,摩托车因此解禁。

现状

新政还未发布

也正是这次“禁摩文件的失效”,让很多市民开始关注“西安是否不禁摩了”。记者在西部网民生热线、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平台看到,很多网友向西安的职能部门发问,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法制办等多部门都给予过回应。在这些回复中,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都提到:“已在2017年代拟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及起草说明、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需要继续实施的,按照要求重新发布。记者了解到,2017年6月13日西安市政府网站已经向社会公布了这份《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全文并征求公众意见。

记者查阅了这份《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其中第九条提到:“严禁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

根据目前的情况看,虽然该《通告》在当时进入了征求意见阶段,但并未正式下发。

声音

车主担心政策变化

市民顾虑行车安全

“我7月初才给新买的摩托车挂了牌照,最近还正在上路熟悉期呢,每天上班骑还挺方便的。”家住朱雀门的张女士提起自己的爱车还很心热,她就是在了解到禁摩文件失效后观望了一年时间才下决心购买。“我还专门查了政策,今年7月1日开始摩托车实行国四排放标准,专门买的是国四标准的车。”张女士属于一直在研究政策的摩托车车主,她也提出自己的担心:“我是看西安一直也没有再发布禁摩的政策才买的车,如果后期摩托车限号倒不怕,就怕突然又禁摩了,那让最近这些新买车的人岂不是很郁闷。”

长安区的杨龙飞是一名摩托车爱好者,本身就有摩托车的他现在驾车行驶的区域更自由了。“西安也就是这一年多才不禁摩,虽然说是摩托车现在按照机动车来管理,但还是感觉有些骑车的人不太熟悉交规,比如电子摄像头拍不拍摩托车的限号?不同的摩托车类型有没有啥不一样的管理规定?摩托车在道路上咋停放?”在杨龙飞看来,不禁摩后希望管理制度要更细致化,而且要能让摩托车驾驶员们熟悉。

而对于普通市民,更多是对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安全问题有所担心。“我身边有几个入门爱好者都没驾照,骑着车就上路了,觉得摩托车也没啥可学的,练练就会。还有喝了酒,也觉得骑摩托没啥事,感觉交规意识并不强。”市民张聪说。

上周,记者在不同时间段在金光门桥、西二环太白路立交附近观察,大部分摩托车都挂有牌照,但有人并未携带头盔,还有在二环桥上随意超速穿插的情况比较明显。“我现在过马路都防着摩托车,有时候有逆行的,还有速度很快的,挺害怕的,感觉没有机动车守规矩。”家住太白印象城的袁婷婷说。

在记者采访中,还有一些市民担心,随着摩托车增多,会不会出现“摩的拉客”、“黑摩的”等行为。

观点

目前属于“法无禁止即可为”

“由于西安市‘禁摩’的规定已经被废除,且追溯至国家立法层面也无摩托车不能驶入市区的规定,所以在目前西安市对摩托车能否驶入市区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摩托车是可以驶入市区的。”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睿从法律角度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丁睿表示,西方法学中的经典谚语中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说法,蕴含着私权自治的法律原则,对公民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都可为之,目前西安摩托车的通行就符合这样的理解。

同时,丁睿律师也提出,一般对于规范性文件失效,接下来可能会根据社会需求等出台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法律规定,也可能对此事项不再加以约束。“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现在并无法明确下一步针对西安市是否会出台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或法律规定,如果下一步出台新的约束政策,则就属于不可抗因素。”丁睿说,如果下一步西安要出台对摩托车新的约束政策,摩托车车主们是需要承担这种不可抗因素的。

丁睿也建议,出于对禁摩新政的未知,消费者还是要考虑好再购买,且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交通法规的规定规范行驶,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建议

希望尽量缩短“衔接期”

“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失效后,相关职能部门已经代拟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并且进入征集意见阶段,这说明政府部门已经对当时要失效的禁摩政策进行了提前的预判,现在正式的文件一直未下发,说明政府部门对于这件事的态度是慎重的,这种慎重的态度是好的。”陕西省社科院研究员石英分析表示。

石英表示,从目前的政策来看,不禁摩是成立的,这期间西安摩托车销售、挂牌、考证增多都很正常。但同期一定会有很多顾虑,“新买车的人一定会担心是不是买了后又被禁,普通老百姓会担心摩托车带来的道路安全问题,交警部门的监管也很尴尬,所以下一步不管是否禁摩,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这个期间慎重、充分讨论,得出对公众利益最大化的一个结果,但这个时间不宜太久,应该缩短政策的‘衔接期’。”

同时,石英也建议,政府部门最好不要单纯的规定禁还是不禁,应该出台细化的管理规章制度。“不能一放就乱,一乱就收,更不能出台各种相悖的政策,要充分考虑到后期整个市场和社会的稳定和长久。”

促作风转变解民生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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