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丑闻折射医院药品管理漏洞

济宁晚报 2019-04-16 10:19 大字

无论什么原因产生过期药品,院方就地销毁或是返回厂家销毁才是正常的操作。把过期两三个月的药品用在患者身上,也许是相关医护人员“怠于检查”惹的祸,但是也从根本上反映出该院在药品管理上的诸多漏洞。

众所周知,注射或服用过期药品,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能带来潜在的威胁,尤其是对孕妇而言,过期药品一旦进入体内循环系统,所影响的不只是其自身的健康,还有胎儿的成长发育。可是,近期湖南和西安却接连发生孕妇“被使用”过期药事件,令人不寒而栗。

湖南孕妇王女士在省妇幼保健院拿了4盒维生素C颗粒,吃了两盒后发现,这些药品都已经过期。事实上,医院给她发药时,药已过期近两个月。王女士及其家人想要个说法,但该院药剂科主任文晓柯却语出惊人:“过期药就类似于水果没有吃完……”他还把过期药比作剩菜,称:“我肯定吃剩菜,我相信所有中国人都吃过剩菜。”

西安的高先生爆料称,妻子已经怀孕6周,最近出现了呕吐症状,在长安区妇幼保健院检查时,医生建议住院输液检查。可就在输液时,高先生发现有一瓶药竟然已过期3个月,而此时这瓶药已经输了一半。他之后带着妻子转院检查,结果显示妻子体内真菌值已经超标,后期对胎儿的影响医生也说不准。

我们相信,药厂提供给医院的药品都在有效期内,即便医院拿到了临近过期的药品,也可以和厂家协商,重新发货。而无论什么原因产生过期药品,院方就地销毁或是返回厂家销毁才是正常的操作。把过期两三个月的药品用在患者身上,也许是相关医护人员“怠于检查”惹的祸,但是也从根本上反映出该院在药品管理上的诸多漏洞,让无辜的患者去承担未知的风险,甚至是可怕的后遗症。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是一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西安长安区妇幼保健院是二甲级别,也都算得上是“名声在外”,按理说药品管理制度应该更严格、更健全才对,药房人员和当班护士对待工作该更认真、更规范才是,结果却出现了更“业余”、更令人匪夷所思的错误。但凡在药品抵达患者那儿之前,经手者能核对下有效期,用不了几秒钟就能发现的问题,却谁也没有发现,最终还是患者、患者家属瞧出不对劲,可是潜在的危害已经难以挽回了。

给患者开了过期药,药剂科文主任还敢把过期药比作“剩菜”,说到底这不是“蠢”而是“坏”。作为学过医学、药学的管理者,作为科室的一把手,难道真不清楚过期药的“威力”么?他那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只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罢了。或许维生素C过期的危害小于其他救命类药品,但是“不能开过期药”就是规矩,就是红线,谁僭越谁就得乖乖领罚,别净整些“剩饭剩菜论”忽悠患者。如果不严加整顿和惩处,谁知道日后又会开出啥过期药,酿成更大的危害呢?

随着孕妇“被使用”过期药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卫生部门已积极介入处理,涉事人员要么正在接受调查,要么已经被严肃追责;同时,全面排查与整治也将展开,用以保证医疗安全。而大伙更希望的是,医院日后能自觉将患者的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严肃地对待药品管理工作,防止因人员马虎和松懈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如此一来,医患矛盾或许会少些、再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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