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施矫暖人心提升效果促回归 市司法局多举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西安日报 2018-12-21 05:30 大字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有着重大意义。近年来,市司法局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坚持做到管理有序,法治与德治并重,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在市司法局的正确引领下,各司法所工作人员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格塑造,旨在严格依法矫正的基础上,通过道德教育、感化矫正,让社区服刑人员体会到社会的温暖,积极面对未来的生活,发自内心悔过自新,从而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截至今年11月,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994人,解除矫正11632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3362人,重新犯罪率0.1%,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走访长谈化解心结促“新生”

2013年,成某因和周某打架致其伤残,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接受社区矫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某被分到了莲湖区北关街道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成某年近四十,家庭和睦,并有自己的公司和一定的资产,在同龄人中称得上是事业有成。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此次犯罪。回归社区后,成某认为自己判了缓刑就获得了自由,对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他说明的社区服刑期间的义务,感到无法理解,服刑态度有些消极。并认为成为矫正对象很没面子,对社区矫正的帮助性、教育性认识不是很清。

由于成某排斥社会交往,在司法所组织教育或劳动时,几次都是晚来,或者就打电话说有事不能参加。根据矫正对象的这几次行为,司法所决定,对成某进行第一次警告,并告知警告三次收监的提示,希望他在今后的矫正中吸取教训,积极配合司法所的各项管理。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成某倾心交谈,让其明白判缓刑是因为他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且情节不严重,不致再危害社会,但是并不代表他现在是自由人,还需要遵守《社区矫正办法》的规定。并安排成某参加公益劳动,积极融入社会;向其推荐法律书籍,增强法制意识,安心配合改造;主动寻找成某的妻子,通过其家庭的力量进行引导。经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掌握其心里动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劝说,成某敞开了心扉,解开了心结,逐渐服从管理,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认真接受思想教育,思想觉悟明显提高,并且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他逐步拾回了信心。

用心感化唤回“迷途的心灵”

2016年8月,惠某(男,1997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长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二年,由长安区司法局太乙宫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管理。

惠某接受社区矫正后,服刑态度比较认真,但依然存在思想态度不端正的情况,对于在服刑期间的教育学习及社区服务表现得并不积极。

2017年10月,太乙宫司法所发现惠某存在50个小时的连续关机情况,要求其立即到司法所报到并说明原因。惠某表示,装有定位手机卡的手机丢失,但自己并不知晓,发现之后才去补办了电话卡,补办之后也没有想到要给司法所说明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作为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随时注意自己的定位手机是否处于开机状态,手机丢失之后也应当采取其他途径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情况,但惠某却在手机卡补办之后仍不与司法所联系,长时间使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有脱管漏管的嫌疑。

长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集体评议后,对惠某作出警告决定,严肃告知其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后果,以及此次警告处分对他的不良影响。同时,考虑到惠某年龄较小,容易受到社会其他复杂因素的干扰,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惠某要多与优秀的人接触,远离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规定。惠某表示对此次的行为会做深刻的反思,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要求,珍惜在监外服刑的自由。对惠某的警告,也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同时,惠某同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交流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告诫大家不要出现类似于自己此次行为的情况。

此案例对司法所在今后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对于年纪较小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提高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在司法所的日常工作中给予他们更合理的监督,教育他们遵守法律规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完善自己。还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表现和事实,及时依法给予警告,促使其增强接受社区矫正的意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

长安区检察院监所科在检查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情况时,对太乙宫司法所的此次提请警告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人文关怀构筑“回归港湾”

据悉,冯某在驾车掉头时,因动作太慢与一辆白色轻卡车的司机刘某发生争执,期间持水果刀刺伤刘某导致其重伤,后被莲湖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现已按期解除社区矫正。

案发后,冯某后悔不已,妻子无业在家,女儿正在上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其亲属代其进行了民事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但是因自己一时冲动导致多年拼搏的成果打了水漂,冯某感觉愧对家人、生活无望、精神压力巨大,开朗的性格也变得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往。

针对冯某的情况,新城区西一路司法所制定了矫正方案。通过与冯某妻子进行沟通,缓解其思想压力,让上大学的女儿帮助他重新鼓起生活的信心。报到初期,了解了冯某家庭实际情况后,司法所整理资料为其争取低保;逢年过节,和社区工作者家访慰问,送去米面油,为其生活提供一点帮助;日常工作,经常与冯某电话沟通,谈谈以前开车中遇到的生活琐事和经营收入,让他感到时刻有人关怀。结合每月集中教育,重点加强法律、法规、思想道德内容的学习,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冲动犯罪的自我防范能力;每次公益劳动后,对关爱他人、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举动,交流思想感悟,激发冯某的正能量。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冯某逐渐走出犯罪心理阴影,性格重新变得开朗起来,在生活中主动与他人交往,帮助他人。

在具体社区矫正工作中,新城区西一路司法所整合警方、社区、楼段管理员和家庭等力量,在最短时间让工作出现最佳效益。同时注重以人为本,用真情去打动、用道理去说服、用实际行动去帮助,制定合理的学习教育内容,彰显了司法工作的根本作用。

激发内动力传递社会正能量

赵某原在本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聘用合同工人),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自2015年11月起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至2020年11月。其妻子为本地一所小学代课老师,家庭经济条件中等偏下。

赵某在接受矫正初期,情绪低落。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话了解到:赵某认为自己是不幸的,人生才30岁出头,正是拼搏事业的年龄,但却遇到一场意外(作业过失致人死亡)。事情发生后,赵某心灰意冷,对生活失去了信心。针对赵某消极的情绪,阎良区司法局新华路司法所多次对赵某开展个别谈话,输入平等、尊重的理念,一次又一次地鼓励,终于使赵某慢慢地重拾信心。

然而正当赵某准备带领一家人一起努力,再次启航时,小女儿却被查出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得知这一消息,司法局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和所有社区矫正人员中组织捐款,帮助赵某度过难关,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虽然赵某现在面对重重困难,但是思想情绪稳定,内心坚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借助“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活动,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和矫正人员为赵某女儿捐款,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的有机结合,既使社区矫正人员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提升了思想道德素质,又更好地促进其尽快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的矫正效果。

阎良区司法局新华路司法所不仅对矫正人员的接收、管理、教育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更在矫正对象面对生活困难时,想法设法、竭尽所能地提供帮助,促进他们积极改造。

社区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是罪犯里的自由人,又是自由人里的罪犯。帮助他们重获新生,融入社会,不再走上犯罪道路,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管理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市司法局实行一人一档、个案矫正、因人施矫,坚持用情动人、用理服人的工作方式,真情为矫正人员排忧解难,端正矫正态度,提高矫正效果。接下来工作中,市司法局将继续创新措施,积极落实困难帮扶,让矫正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帮助他们走出人生低谷,接受矫正,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李怡松周鹏

新闻推荐

西安第五届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结果通报

本报讯(记者袁志强)12月20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第五届“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市级比赛结果,据介绍...

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长安区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